利未記 22:13 - 和合本修訂版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又沒有後裔,她回到父家,好像年輕的時候,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它。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3 如果祭司的女兒守寡或被休,無兒無女,又像年輕時回到父親家居住,便可以吃父親的食物。除此以外,不屬於祭司家的人都不可吃。 參見章節新譯本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而且沒有孩子,又回到自己的父家,像她年輕的時候一樣,她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任何外族人都不可吃。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3 但祭司的女兒如果成了寡婦或被休了,而且沒有後裔,又像她年幼時那樣回到她的父家,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祭司家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可吃。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她青年一樣,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3 但祭司的女兒若是寡婦,或是被休的,沒有孩子,又歸回父家,與她青年一樣,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只是外人不可吃。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3 但是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沒有兒女而回到娘家來住,她就可以吃父親作祭司所收到的食物。只有祭司家的人才可以吃祭物。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