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a Todo Logo
線上聖經
- 廣告 -




利未記 18:22 - 和合本修訂版

22 不可跟男人同寢,像跟女人同寢;這是可憎惡的事。

參見章節 複製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2 男人不可與男人同寢,像和女人同寢一樣,這是可憎的。

參見章節 複製

新譯本

22 你不可與男人同睡交合,像與女人同睡交合一樣,這是可憎的事。

參見章節 複製

中文標準譯本

22 不可與男人同寢,就像與女人同寢那樣;這是可憎的行為。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參見章節 複製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22 男子不可跟男子有性關係;這是可厭惡的事。

參見章節 複製




利未記 18:22
9 交叉參考  

他們呼叫羅得,對他說:「今天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把他們帶出來,讓我們親近他們。」


國中也有男的廟妓。他們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男人若跟男人同寢,像跟女人同寢,他們二人行了可憎惡的事,必被處死,血要歸在他們身上。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娼妓的,親男色的、


妓女和男娼的賞金,都不可帶進耶和華-你上帝的殿中還願,因為兩者都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


犯淫亂和親男色的,拐賣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任何違背健全教義的事訂立的。


同樣,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鎮的人也跟著他們一樣犯淫亂,隨從逆性的情慾,以致遭受永不熄滅之火的懲罰,作為眾人的鑒戒。


他們心裏歡樂的時候,看哪,城中的無賴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老人,這家的主人說:「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跟著我們: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