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0:17 - 和合本修訂版17 「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這贖罪祭呢?它是至聖的,是耶和華給你們的,為了除掉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7 「你們為什麼不在聖潔之處吃這贖罪祭?這是至聖之物,耶和華賜給你們是要叫你們為會眾擔罪,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參見章節新譯本17 “這贖罪祭是至聖的,耶和華又把祭肉給你們,要叫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甚麼沒有在聖潔的地方吃呢?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7 「你們為什麼沒有在聖所那裡吃這贖罪祭牲呢?要知道這是至聖物,耶和華把它賜給你們,為要除去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7 「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7 「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7 「你們為什麼不在神聖的場所吃贖罪祭呢?那是至聖的。上主把牠賜給你們,為要除去全體會眾的罪。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