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46:18 - 和合本修訂版18 王不可奪取百姓的產業,以致趕逐他們離開自己的地業;他應該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子孫,免得我的子民離開自己的地業,四散各處。」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8 君王不可驅逐百姓離開他們的土地,強奪他們的產業。他必須把自己擁有的產業賜給兒子,免得我的子民從自己的土地上被驅散。』」 參見章節新譯本18 君王不可奪取人民的產業,把他們趕離他們的基業。他要從自己的基業中把產業賜給自己的兒子,免得我的子民因被趕離自己的基業而四散。”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8 王不可奪取民的產業,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他要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他兒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離開所承受的。」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8 王不可奪取民的產業,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他要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他兒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離開所承受的。」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8 君王不得侵佔人民的產業。他必須從王族的產業分土地給王子,免得他欺壓人民,侵佔我子民的土地。」 參見章節北京官話譯本18 君不可虐取民的地業、不可強佔民的地業、但可將自己的地產賜與兒子為業、免得我民各離其業而散。○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