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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7:27 - 中文標準譯本

27 一頭公牛,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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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7 作燔祭的一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和一隻一歲的公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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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7 一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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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7 一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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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7 一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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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7 一頭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小公羊作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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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7:27
10 交叉參考  

你所喜悅的不是祭物, 否則我就會獻上; 燔祭也不是你所悅納的。


耶和華說: 「你們所獻的眾多祭物,對我有什麼意義呢? 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膩煩了; 公牛、羊羔和公山羊的血,我也不喜悅。


他被欺壓、苦待,卻不開口; 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 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默然無聲, 他也這樣不開口。


一個金勺子,重十謝克爾,盛滿了香;


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第二天,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而是憑著那像羔羊一樣毫無瑕疵、毫無玷汙的基督寶血。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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