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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28:3 - 中文標準譯本

3 他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子民面前趕出的那些民族的可憎行為,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自己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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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3 他不但在欣嫩子谷燒香,還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走的外族人的可憎行徑,把自己的兒女焚燒獻作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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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3 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自己的兒女,像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驅走的外族人所行可厭惡的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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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3 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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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3 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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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3 照著耶和華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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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 28:3
20 交叉參考  

而是走以色列王的道路,甚至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子民面前趕出的那些民族的可憎行為,使自己的兒子經火,


他還把欣嫩子谷的陀斐特玷汙了,以免有人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


他做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子民面前趕出的那些民族,行可憎之事。


在欣嫩子谷使自己的兒女經火,並且算命、行法術、行巫術、招魂、通靈。他做了許多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惱怒。


眾祭司長和民眾也效法外邦的一切可憎行為,一次次地對神不忠,玷汙了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宇。


「不可把你的兒女經火獻給摩洛,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你不可那樣敬拜你的神耶和華,因為他們敬拜他們神明的那一切可憎行為是耶和華所恨惡的,他們甚至把自己的兒女用火燒獻給他們的神明。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讓自己的兒女經火,不可有占卜的、算命的、行法術的、行巫術的、


你進入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那地以後,不可效法那些民族的可憎行為。


邊界又從欣嫩子谷上到耶布斯的南坡——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然後上到西邊欣嫩子谷對面、利乏音谷北端的山頂。


以色列子民做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服事眾巴力。


他們離棄耶和華,服事巴力和亞斯她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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