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a Todo Logo
線上聖經
- 廣告 -




利未記 18:11 - 中文標準譯本

11 不可裸露你父親妻妾的女兒的下體,她是你父親所生的,是你的姐妹。

參見章節 複製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1 不可與你父親妻妾的女兒亂倫。她是你的姊妹,不可與她亂倫。

參見章節 複製

新譯本

11 你的繼母為你父親所生的女兒的下體,是你的妹妹,你不可揭露她的下體。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1 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參見章節 複製

和合本修訂版

11 你繼母為你父親所生的女兒是你的姊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參見章節 複製




利未記 18:11
4 交叉參考  

塔瑪爾對他說:「不,哥哥,不要玷辱我!在以色列絕不可做這樣的事,你不要做這醜惡的事。


不可裸露你孫女或外孫女的下體,因為那是裸露你自己的下體。


不可裸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血親。


不可裸露你姐妹的下體,無論她是你父親的女兒還是你母親的女兒,是家裡出生的還是外面出生的。


跟著我們: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