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吩咐他們:每年都要守亞達月十四日和十五日,
21 吩咐他們每年在亞達月十四、十五日守節期,
21 囑咐他們每年都要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21 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21 吩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的一月,就是尼散月,有人在哈曼面前為每一個月的每一日抽普珥,就是抽籤,一直抽到十二月,就是亞達月。
這是亞達月十三日的事,而在十四日,他們得享安寧,並且守這日為宴席和喜樂的日子。
不過,蘇薩的猶太人在十三日和十四日聚集殺敵,而在十五日得享安寧,並且守這日為宴席和喜樂的日子。
末迪凱記下了這些事,並且把詔書傳送給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太人,
因為本月的這兩日,是猶太人擺脫他們的仇敵,從悲哀轉為喜樂、從哀慟轉為慶祝的日子;他們要守這兩日為宴席和喜樂的日子,彼此送食物,也送禮物給窮人。
猶太人就為自己和自己的後裔,以及所有歸附於他們的人,確立並承諾如下:每年都一定照著文書、照著所定的日期守這兩日;
於是,亞比亥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全權給猶太人末迪凱下旨,為要確定這第二封有關普珥的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