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28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28 我們的結論是:人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只藉著信,而不藉著遵守法律的要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28 因為我們堅信人被稱為義人是藉著信,不是靠遵行律法。 參見章節新譯本28 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28 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28 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