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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6:29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29 祭司家屬中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這種祭肉;這是至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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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9 這些祭肉是至聖之物,祭司家族中的男子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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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9 祭司家中的男丁,都可以吃祭肉;這是至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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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9 祭司家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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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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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9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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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9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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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6:29
7 交叉參考  

那人告訴我:「東邊和南邊這些房間都是聖的。進入上主面前的祭司在這裡吃至聖的祭物。因為房間是聖的,祭司要把至聖的祭物—素祭、贖罪祭,和贖過祭留在那裡。


把贖罪祭的條例頒布給亞倫和他子孫。要在祭壇北邊,就是殺燒化祭祭牲的地方,殺贖罪祭的祭牲。這是至聖的祭物。


主持祭禮的祭司要在神聖的場所,在上主聖幕的院子裡,吃這祭牲。


祭司家屬中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這種祭肉,但是必須在神聖的場所吃,因為這是至聖的。


如果有人從牲祭中拿了一塊分別為聖的祭肉,用他的衣袍包起來,後來這衣袍接觸到餅、湯、酒、橄欖油,或任何其他食物,這些食物算不算聖物呢?」 祭司回答:「不算。」


你們必須在神聖的場所吃這些東西,只有男性可以吃。這些東西是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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