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15:3 - 《官話和合譯本》3 若願意從牛羣、羊羣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爲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爲馨香之祭。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3 要用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作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之祭。不管是獻燔祭、還願祭、自願獻的祭還是節期的祭,都當如此。 參見章節新譯本3 如果要從牛群或羊群,拿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或是其他的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的祭,或是在你們的節期獻上的,都要獻給耶和華作為馨香的祭;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3 向耶和華獻上火祭時,無論是燔祭或是別的祭物,無論是為了還特殊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作各節期的祭,都要從牛群或羊群中取來,燒獻為馨香之氣給耶和華。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3 若願意從牛羣羊羣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3 若願意從牛羣羊羣中取牛羊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無論是燔祭是平安祭,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們節期獻的,都要奉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