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4:6 - 《官話和合譯本》
6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着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參見章節 複製
更多版本
6 在耶和華面前用手指蘸血向聖所的幔子彈灑七次,
參見章節 複製
6 祭司要把指頭蘸在血裡,在耶和華面前向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參見章節 複製
6 祭司要把手指蘸到血裡,在耶和華面前把一些血對著聖所的幔子彈灑七次;
參見章節 複製
6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着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參見章節 複製
6 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着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
參見章節 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