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12:5 - 《官話和合譯本》
5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參見章節 複製
更多版本
5 每位祭司要從奉獻的人手中收取銀子,用來修繕殿的破損之處。」
參見章節 複製
5 各祭司可向自己熟悉的人收取。他們要修理殿內毀壞的地方,就是一切發現有毀壞的地方。”
參見章節 複製
5 祭司各自要從管事的人那裡收取,然後用來修繕殿宇的破損處,就是發現有破損的所有地方。」
參見章節 複製
5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參見章節 複製
5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參見章節 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