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7
罗马书第七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罗七2~4】这里是把神的儿女比作妇人。每一基督徒,对于享受基督的丰富,是一个妇人。一个妇人,就是说,她有丈夫,她有倚靠。一个妇人,是能从她丈夫得着一切的供给。我们与基督的关系,是一个妇人与丈夫的关系。我们一切的需要,都要从祂得着供给。世上有一普通的公例,就是一个女子一出嫁,她就立即能用她丈夫的姓名。许多的基督徒,没有看见这一个宝贝――『奉我的名』。奉我的名这一句里,不知有多少福气。奉我的名求甚么就必得着甚么。凡是祂的都是我们的。对于基督的丰富,我们乃是个妇人。―― 倪柝声
【罗七4】有一个旧约例证,可以帮助我们清楚这一点。将圣所与至圣所隔开的幔子,上面绣�佔媿��f(出廿六31;代下三14)。照以西结书一章十节和十章十四节给我们看见,�媿��f的脸其中有一个人的脸,代表人是整个天然受造之物(诗八4~8)的头。在旧约时代,神住在幔子内,人住在幔子外。人可以看见幔子,却看不到里面。那个幔子象征我们主的肉身(来十20)。所以在福音书里面,人只能看见我们的主外面的形状;除了神的启示以外(太十六16~17),他们看不见住在主里面的神。但是主耶稣死了,神把圣殿里面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1),让人可以看到至圣所。因此自从主耶稣死后,神不再将自己隐藏在幔内,却设法把祂自己启示出来(林前二7~10)。
现在我们要问,当幔子裂开的时候,�媿��f怎么样呢?不错,神只撕裂幔子,但是�媿��f在幔子上,与幔子成为一体,因为他们是绣在幔子的上面。所以不可能幔子被撕裂了,而�媿��f却仍然保持完整。当幔子裂开的时候,�媿��f也一同裂开了。在神的眼中,主耶稣死了,所有受造的活物也都死了。「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藉��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那个女人的丈夫也许很健康,很强壮,但是如果她死了,他虽然可以照��他所喜欢的,对她作许多要求,然而那对于她却毫无影响。死已经使她脱离了她丈夫的一切要求。当主耶稣死的时候,我们是在祂的里面,祂那包罗万有的死,使我们永远脱离了律法。但是我们的主并不留在坟墓里。第三天祂又复活了;因为我们仍然在祂里面,所以我们也复活了。主耶稣的身体不只说出祂的死,也说出祂的复活,因为祂的复活是一个身体的复活。因此,「藉��基督的身体」,我们不只「向律法死」,并且「向神活」。
【罗七5】因律法而生的恶欲,也有恶欲因律法反而被挑动起来的意思。比如:客听中陈设着一个贵重的花瓶,自从孩子们的母亲吩咐他们不许打破那花瓶之后,孩子反而一直想去摸那花瓶,终于把花瓶打破了。不是母亲的吩咐把花瓶打破了,乃是孩子们的好奇心把花瓶打破了,但孩子们的好奇心却是因母亲的吩咐而挑动起来的。我们里面也有各种恶欲,本来就是爱犯罪的,但律法既然没有给人胜过恶欲的能力,那么律法的吩咐,反而使人里面的恶欲被触动起来,要试着去冒犯,所以保罗说「因律法而生的恶欲」。
【罗七7】「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
神识透了我的本相,祂知道我从头到脚都充满了罪。祂知道我在讨祂喜悦的事上,是全然软弱,并毫无所能。难处就在于我对这些没有认识。我承认世人都是罪人,而我也是其中之一,不过我以为自己会比一些人更有希望。虽然我承认自己是软弱,但我却不完全相信这是真的。为此,神就使用律法,来使我认识这一件事实。因我们越是设法满足律法的要求时,我们的失败便越发显明出来。保罗就是因着律法才真实的认识了自己。这律法是从「不可起贪心」开始的,无论保罗对律法其它部份的经历如何,这第十条诫命(直译为「不可有欲望」)是使他看见自己本相的。这诫命把他面对面的带到圣洁的神面前。——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七7】律法使人知罪:
发明了汽车的初期,根本没有时诉限制,因为路上车辆稀疏,路面崎岖,大部分的发动机未能以太大的马力去推动车子。然而,随着年日过去,情况改变了。汽车制造普及了,道路的建设也较完善,汽车的马力也随着加大,时诉的限制亦开始执行了。
一位驾驶者驾着汽车离开自己居住的市镇(没有车诉限制的地方),向着一个城市进发。驶到城市边界时,他发现路旁放置了交通标志,上面写着:时速56公里(35哩)。因为自由受到限制,驾车的人感到烦恼,于是立刻将车子加速。
这样跑了好几公里,他看到另一个警告牌,与先前的一样,只是上面加上了这样的字句:路上有警车巡逻,法律要严厉执行。最初他慢下来,但内心那股反叛的情绪更加激动,他于是蓄意超越了时速限制。他一方面怕被拘捕,另一方面又对这似乎无理的限制感到不满,因此情绪反复不定,车速也随着时快时慢。
这例子说明法律在人们心中引致的影响。律法能将一直在人们内心潜伏着的反叛情绪撩动起来,而我们的倾向是,不惜代价地要与一切规则和限制对峙,我们要独立自主,不愿受它们干预。基督徒若要过得胜生活,一定要超越个人反叛的性向,并接纳基督和祂在我们身上的旨意,作为我们生命的『时速限制』。
【罗七7】律法创造罪,意思就是律法说明罪。一条街道上,一辆汽车,可以任意选择方向开行。经过了一段时间后,那条街变成单程车路。此后如果犯了法例,朝禁止的方向开车,便破坏了律法。这新的条例,创立了一种新的错误。律法叫人明白这是甚么,创立了罪。
【罗七8】抽烟的人可能本来忘了要吸,但一看到「禁止吸烟」的牌子,烟瘾就发作了。
然而罪趁��机会,就藉��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当律法禁止诸般的贪心时,人败坏的本性就前所未有地被挑动起来,引发贪得无厌的欲念。譬如,律法这样说:「不可放纵情欲幻想来自乐。不可活在肉欲的幻想世界里。」律法禁止污秽、卑下、挑起色情的思念。但很不幸,律法并没有赋予能力去胜过罪恶。结果是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他们的思想竟前所未有地陷入色情污秽之中。他们知道,但凡律法禁止的,那败坏的本性就更希望去犯上。「偷来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饼是好的。」(箴九17)
相对来说,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罪性就像一头睡��的狗。当律法前来说「不可」时,这头狗便醒过来,横冲直撞,不顾一切。
【罗七8~11】在律法产生罪的事上,有一件更重要的意义。在人生中有一件奇异的事实,被禁止的事具有特殊的吸引力。犹太的拉比和思想家们看到在伊甸园里人内心的倾向。亚当最初住在天真无邪的状态中;他可以享受一切,不过不准他接触禁树;蛇来了,狡狯的把这一件禁令转变成一个试探。这棵被禁的树变成内心希求的树;因此亚当受了禁果的诱惑犯罪;结果死亡。
斐罗(Philo)用引喻的方法解释这整个的故事。蛇代表快感;夏娃代表感官;快感,常常是这样,要获得被禁止的东西,并且从感官��手。亚当代表理智;因��被禁止的东西,在感官上��手工作,理智被领到邪路上,死亡就来了。
奥古斯丁(Augustine)在他的忏悔录里,有一段著名的文章,请到被禁东西的吸引力:『在我们葡萄园附近,有一棵梨树,长满了梨。在一个风暴之夜,我们一班流氓型的青年出发偷抢,带了我们的胜利品离开。我们带走了一大堆的梨──不是为��自己要吃。我们只吃了一些,欣赏禁果的快感,把所余的一切都投给猪吃。梨的滋味还不错,不过我内心所要的并不是梨,因为在我家里有好多比这更好的梨。我的偷取梨只是要做一个贼。我所得到的是一席罪恶的筵席,我心里充满了快感。我为甚么喜爱偷窈?是否是因为我,一个规例的囚徒,藉��自己的软弱无能,作出犯禁的事,从获得的假自由中,得到反抗律法的快感?……愉�_的欲念简简单单是从禁止偷窈所引起的。』
把一件事放在禁止的事物中,把一个地方放在禁区之内,即刻令人��迷。这样的话,律法产生了罪。
【罗七8~14】这里所用的比方,其本身正是一条律法,但使徒却透过字句,解出其中属灵的含义,说明基督的原则,叫人真实蒙恩。可见律法的本身的确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的确是『属灵的』(12,14),不过看我们如何使用。若仅就其表面字句遵守,结果反而引活罪恶,杀死我们(8~11);若能超越字句,摸着其中属灵的原则,基督的意义(圣洁、公义、良善就是基督丰满的意义),才能从神所启示的律法中,认识基督,享受基督。这才是神颁布律法积极方面的用意。――《读经指引》
【罗七12,14】神的律法固然是好的,只因我们太坏了,是属乎肉体的,已经卖身给罪了,所以全归无效。同样的,在人世间,无论立法的规章多齐全,唱的高调多响亮,只因人已经从里面败坏了,所以也尽都徒然。(例如无论校规多紧,总难免有坏学生;无论法律多严,总难免有犯法者;无论政治制度多好,总难有永久太平。) ――《读经指引》
【罗七14)】「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
如果你有一个很笨拙的仆人,只要他坐着不动,那么他的笨拙就难得显明出来。他若整日不做一点事情,当然这样他对你是没有什么用处,但也不致有什么害处。如果你对他说:「起来做些事吧!不要整天坐在那里,虚耗宝贵的时光!」这样,麻烦就开始发生了!当他一起来时,他就把坐椅撞倒,走了几步,又绊跌在一个脚凳上!然后他拿了几个珍贵的碟子,又很快的把碟子全跌碎了!你在他身上如果没有什么要求,那他的笨拙还不容易显出来。但当你吩咐他做一些事情时,他的笨拙立刻就表现出来了。同样的,神的律法对于我们也是如此。律法的要求是对的,但我们这个人不对!因为我们在本性上彻头彻尾是个罪人,不过没有律法的设立,我们就一直不发觉自己是罪人。当神尚未向我们有什么要求时,那么,一切仍可维持水波不兴,平安无事的光景。可是当神在我们身上有了些微要求时,我们那罪性的败坏,就有机会来一次盛大展览了!「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7:13)——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七15】「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
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在古典文学作品中,一般人常引用的平行句为何瑞斯的“我追求曾伤害我的事;弃绝明明对我有益的事”(Epistles1, 8, 11),或俄斐德(Ovid)的“我赞同上策,却尾随下策”(Metamorphoses 7.20f.,由米提亚Medea口中说出)。巴瑞特(见其注释中本节)指出,伊皮克德特斯(Epictetus)所写的(Dissertations2.26.4.)与本句更接近,他说,盗贼所作的并非出于他的意愿;但巴瑞特也很公允地指出,俄斐斯与伊皮克德特斯(或许也可以加上何瑞斯)所说的,意思与保罗的话不尽相同。保罗的内心有一个独立的证人,就是良心之声(参二15说明{\LinkToBook:TopicID=130,Name=B 道德主義(二1∼16)}),见证律法是完美的,并定他不遵行律法之罪。——《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七18没有良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
我们越认识自己,就越会发现我们并不是像自己想象的那样,虽然以为自己有些不好,但还有些好的方面,还有些良善,甚至觉得比别人还有些长处,不像别人那样坏,那样恶,这都是自欺的想法,是在没有经过试探和考验之下,没有圣灵光照之下的看法。等进到像在这一章的经历中,当贪心借着诫命在人里头发动时,欲胜不能,欲罢不得,立志无用,挣扎失败,不能自拔时就渐渐地认识了,原来在自己里头,没有良善,并且有罪住在其中。
当我们对自己完全绝望,觉得无法自救的时候,就感到需要一位救主了。不只需要一位在十字架上替我们代死赎罪的救主,也需要一位活在我们里面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救主。而这位救主耶稣基督已经在我们里面了。因为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基督就是借着祂的灵住在我们里面(罗8:9,10)。所以我们不必再指望自己有什么良善,也不能靠自己的力量行善,胜过罪恶,只有以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良善,靠祂在我们里面的运行来行善,胜罪,这就是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每日天粮》
【罗七19】许多的基督徒,他们生活的力量,都是在乎他的意志,都是凭着他的意志来维持着。抓住自己,是人靠着意志生活的一个大的标记。作基督徒吃饭、走路、谈话要小心。一天到晚把自己揪得顶紧,很费力。这是他自己在那里逼着自己作基督徒。这样行,好像是要叫水往上流。你是中国人,自然而然的就说中国话,你不必立志。你不是那一个,你要拉着自己去作那一个,这就叫作靠意志生活。所有用意志的力量来作基督徒的人,只有两个可能:第一,这个人从来没有重生,他是在那里冒充基督徒;第二,他虽已重生了,但他不相信神给他的生命;他是有生命的,但是他没有靠这一个生命活着。神的生命在许多人身上所以显不出它的大能大力来,若不是因为他根本没有得着生命,就是因为他信得不完全。―― 倪柝声
【罗七21~24】保罗在这里找出了失败的原因。前面的愿意和立志不成功的原因,乃是因为罪是一个律。罪不止是一种势力,不止是一种能力,罪还是一个律。人要用意志来对付律,是作不来,办不到的事。意志,是人里面的力量;律,是一个天然的力量,例如地心吸力的律。律的意思是说都是这样的,不是偶然碰巧的。律就是说,一直如此,没有例外。天然的力量和人意志的力量是相对的;人的力量没有法子胜过天然的力量。大概在起初的时候,都是意志得胜;结果的时候,都是律得胜。手托住圣经,最多只能托几个钟头,最后还是要掉下来。我的手会累,地心吸力不会累。我们若能看见意志没有法子胜过律,才有转机。这是一个大发现,一个大启示。自然胜过人,人胜不过自然。(中国人所谓的『人定胜天』,不能用在胜罪的事上。)我们要看见说,罪不是一个行为,乃是一个律。罪的得胜是一个律,我们的失败也是一个律。―― 倪柝声
【罗七21~24】人是不能用意志的力量与任何「律」反抗的,正如人不能凭体力与地心吸力反抗一样。因为地心吸力是�痡`不变的,而人的身体耐力是有限的,所以人凭体力与地心吸力对抗终必失败。人也不能凭坚强的意志与寒冷的气候对抗,因寒冷的气候是一种自然现象,无穷无尽,但人的体温却有一定的限度,体温消耗尽了,意志无论如何坚强,还是要倒毙在冰雪中。但人可以用另外的「律」对抗自然的「律」。例如人可以坐在飞机里,让机械的「律」,抵消自然的律,也可生火,发电……而生出暖气,抵消自然的「律」等等。
【罗七22~23内心交战的模式】「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叫我服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这就是基督徒所以感觉作难又痛苦的原因,因为有两个力量来牵制我们。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一会儿好,一会儿坏。那么,好的律从何而来?这与一般世人所说的良心谴责是否相同?
经历告诉我们,这是不同的。所谓良心的谴责,仅是个责备、鼓动,并不会产生一种牵制力,那仅是个是非之心,一刹那间的坚定而已,却无力量来制约。
向善向神的律就不仅是个谴责,还有力的牵制要我们离恶;何时不接受他的制约,何时就没有平安,直到顺从他时,内心才会得着平安,并有亮光。
还有一点特别重要的良心的律,仅谴责我们的是非而已;但对于神的事,如何归向神,讨神喜欢,顺服神旨,它是不会有所指引的。它只能指引我们是或非,却不会引导人归向神、亲近神、顺服神,并且有时还会给一些人造成错觉,自以为作了许多良心制约的事,因此心中就有认为是不错的义人、好人了。这样的人要叫他悔改信神的福音,向基督屈服是较难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自以为他已顺着良心行事了,他应当是个义人,不需要悔改了,结果就绝于主的救恩之外(路十八9─14)。
我们内心中,那个向善向神的律,是从圣灵来的,是在重生时,随着圣灵的工作,而进入到我们生命中来的。它是神生命的本质,它对于罪的谴责,不仅在于对与不对、是与非上,最重要的还能指责出我们对神旨意的合不合。若听从他而行,就必多与神联合,在我们生命中就可加强了神的性格或说神的性质。
我们生命中神的性质一加强时,自然而然神的荣形也就彰显的愈发多了;久而久之,神儿子的形象就会从我们显示出来,直到在生活中与主同作王。
就是这个生命的律和我们原有的肉体的律交战,要拉我们去投靠神、顺从神。可是一开始总是要遇到强力的反对、抵抗,在我们心中知道顺从神的重要与福乐,可是仍要被这肉体的律所牵制而去悖逆神,行神所不喜悦的事。等我们一顺从它时,就要上当受骗,会发现凡顺着它而行的任何事都没有平安,对生命都没有益处,神更不能得着荣耀。因此我们又要定志下次决不听它,可是我们不会发现自己生命的虚弱,到下次罪的引诱一来,我们巴上又会顺从它了,甚至明知不对,可就是无力遏止自己不去顺从它而行,直到我们得着了失败的结果时,它松劲了,而我们却痛苦、悔恨万分,于是又要发奋、誓愿。
软弱、幼稚的生命要有很长的时间在这种争战中挣扎翻滚,以致给我们带来极大的自恨与痛苦,直到我们对自己凡乎失去盼望时,才想起了救我们的乃是基督。于是才向他呼救,并以谨慎迫切的心态去投靠他。这么一来,我们会忽然发现奇迹,就是那肉体的律也会忽然松劲了,像一个本来抓着我们不放的大手会忽然丢开了我们,于是我们会觉得奇妙的释放,其中充满了超然的平安与喜乐,我们又会觉得基督的可爱,主救恩的宝贵奇妙。
由于内心的释放、愉快、平安,很自然要给我们的外界生活带来了超奇的改变,甚至像初蒙重生时一样(有人形容说,这是第二次的获得新生命),这时一举一动都会显出了基督那高超生命的本性,借着传大的爱表现出来,这时他一切的表现都是为了见证基督、荣耀基督,要使整个人生成为基督的模样——见证人。
其实只有到了这个地步时,才算是合乎神向人所定的标准,才是达到了神对人的愿望与要求,这也就是基督徒追求的标竿,更是那内心之律在我们心中运行的目的,我们果能活在这个律中,才算真的是个正常基督的模样,这就是生命,这就是生命之律所形成的荣形。——李慕圣《晨光》
【罗七23】人无法守全律法:
有人能守神的全律法吗?很多年前,美国费城刊登了一则从一个西部城市拍来的电讯节录:
『完全人出现了…』某某先生在法庭当见证人时,他说:『我不抽烟,不嚼烟叶,不喝酒也不发假誓。我从来没有破坏法庭道德法律或神的律法。』
『那你是在宣告自己是个完全人吗?』辩护律师问。
『我是,因为人可能作的,我都办到了。』他回答说。
这则短闻具有讽刺的娱乐性和启示性。
无论这人如何真诚地自认完全,他也自觉有不足之处。『人可能作的』暗示了他承认最完全的人与完全的标准仍有距离。
不是『接近完全』,乃是『绝对完全』纔能满足公义、圣洁之神的要求。没有人能靠己力达到这标准。无论一个人怎样良善,仍要批上主耶稣基督的完全,纔能符合神的标准。
【罗七24】「我真是苦啊。」
本章有许多代名词,充满着「我」的字样。我们自己挣扎想自己得以成圣,究竟还是失败的。我们只有靠主才可实现理想,行事与主恩相称,得主的喜悦。保罗描述得十分生动。
谁读起来都会感到失望,但所说的真是实情,我们切望在里面的新人活泼起来,脱离旧人。但是我们也意识到一种力量控制着我们,好似有蛇缠着,又像古代罗马的囚犯背上带着毒物侵蚀我们的生命。我们不禁痛哭起来,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
本章的要旨十分明显,我们不可没有圣灵在我们内里的力量自行努力追去圣洁的生活。我们不能没有圣灵的恩惠,因为我们自己一定无力使自己成圣的。脱离罪的权势是神恩惠的赐予,我们得蒙赦免就是这样。当我们到自己的尽头,只有投靠救主,祂必在我们里面,也为我们成全,那时我们就可以说: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在神凡事都能,基督是神在人里面的能力。所以我顺服主,在基督里才有新生的样式。——迈尔《珍贵的片刻》
【罗七24∼25胜过罪恶】
司布真曾说:「每一个新造的人其实是二个人」。一个新造的人,上帝不是只把他的「个人」修理一下,使他看来像是「新」的,而旧实际把他的内心改变成为「新人」。他的「旧」性仍在那里,不过旧人必须降服在新人之下。而旧人必须死去。
古代的征服者,惯于将尸体命俘虏背着,以防止他们逃逸。保罗大概记得这一点,他才说:「我真是苦啊,谁能解下我所背负的死人呢?」
基督徒多少都经历到,在他心里有两个性格之争。保罗在罗七23承认这点。我们必须顺服圣灵,始能得胜。一个印地安人去买货,回到家时才发现无意中把别人的钱也装在自己的货品之中带回家了。他是一个基督徒,那天晚上他睡不着。第二天一早,他就把钱带还给人,并解释他无意中的过失。有人问他何以不据为己有,他指着自己的胸说:「在我内心有二个人,一个说留下,一个说不可,使我不知所措,但我拿着这些钱心里就不舒服,现在送回去,我就安心了。」
基督徒常会听到二种声音——肉体的声音和圣灵的声音,你愿意让得胜的基督来帮助你么?——梁敏夫译辑《清晨露滴》
【罗七24~25时时要儆醒,事事要得胜】「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基督徒的得胜是现在式的;不是过去式的;也不是将来式的;今天的得胜只能说今天,不能代表明天,明天还有明天的得胜;昨天得胜,不能保证今天也得胜;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昨天得胜曾付了代价,照样,今天的得胜也要付价值;昨天付的代价只能算昨天的,不能代替今天,今天要得胜,仍然得付代价。
基督徒的人生观是最现实不过的,我们一丝一毫都不超现实,并且还得牢牢的抓住现实,因为我们追求得胜,完全是针对现实。
超现实的得胜观,对我们来说,既无意义,又无价值。我们必须活在现实的得胜里,才是真得胜,才是有实际价值的得胜。我们所说的得胜,若离开了现实,就算不得是真正的得胜了。
正由于此,我们才需要天天努力、时时儆醒,每时每刻都要注意打仗,向世俗、向肉体、向撒但决不能有稍留间隙,不能稍微懈怠。稍一松动;就要失败;就要跌跤;就要被恶者的火箭射伤,被亚波沦打倒在地。所以,千万不可松懈,要时时留心,天天注意,否则只有失败,无法得胜了。因为我们得胜是天天的,是时时刻刻的,所以我们应当过着一个战士作战的生活。
一个在战场上作战的战士,是一刻也不敢松懈、不敢大意的,他每时每刻都在提防着敌人的袭击。我们在各方面也应当留意,因为我们是在战场上和敌人打仗的。所以必须得谨慎儆醒,谨防肉体、世俗和撒但来袭击我们的心灵。
有一件事我们应当记着,我们在世度日是打仗,不是演戏,是以真对真的,不是以假作真的。唱戏者是有时间和地点性的,上台就穿上扮饰的衣服,有声有色的,及至唱完了,就要卸妆了。
我们并不是这样,我们是永不能卸妆的,我们的仗是天天要打,时时要打的。一天不脱去肉体,活一天就是要打一天,一直打到离去世间,脱去肉体时为止。正因为打仗,就必须儆醒,天天谨守,一会儿也不能松懈,丝毫不能给仇敌留地步。若有一点空子被它得着了,那我们就必有全军溃败的危险。
要能防备仇敌的袭击,抓住现实的每一秒钟,不放松眼前的每一件事,是极其重要的。
我们的生命不能老是生活在幼童时代,应该有成长,应该能接受圣灵的操练造就,不能光是叫神恩典抚育我们,而一点也不会体贴到神的心。老是婴儿,那就不好了。
我们应当有成长,应当受得起灵的对付、操练,才配称为天国的战士,能打仗、能得胜,否则就太可怜了!
事奉神的事,不是先看你懂多少,乃是要看你有否有主的生命。只要一个人有主的生命,他自然就会事奉神,就能事奉神。
神要我们的不是工作能力的大小,而是生命的真假,你不必发愁自己有否能力,只要你有了生命,主就会吸引你进入事奉他的班子里。——李慕圣《晨光》
【罗七25】「感谢神,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这句话曾经是保罗的绝望呼喊,但剎那间,启示的亮光一闪,他立即从绝望的叹息里转变为赞美的欢呼了!
保罗得释放后的头一句话是至宝贵而值得我们三思的:假使有一个人递给你一杯水,你致谢时,必是面向着给你水的那一位,而不是向着其他不相干的人。
保罗为什么要说:「感谢神」呢?因为这事是由神作成的,做工的是神,成全的也是神,一切都来自神,出于神。倘若是保罗自己做成的,那么,他就应该说感谢保罗,而不是感谢神了。他深深看见自己的彻底无能,败坏不堪,深知他蒙释放是出于神,全然是神做的,所以他感谢神。
祂要包办一切,因为祂要得完全的荣耀。在我们蒙赦免方面,神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做的,样样齐备无缺,没有留下一样需要我们做的;在我们得释放方面,祂也照样为我们做齐全了,没有留下一样需要我们去做。一切都是祂做,彻头彻尾是祂做。「乃是神在你们里面做。」(腓2:13直译)——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罗七25】「罪的律」。一个律,就是一个自然的能力,并且是自然的在那里发生效用。比方地心的吸力,乃是一个律,它自然的在那里将空中的东西吸到地面。住在我们里面的罪,就是有这样自然的能力,并且是自然的在那里叫我们犯罪。所以因着有这个罪的律在我们里面,我们犯罪就是顶自然的,一点不必用力气。
有一次,我在中国与二十几个弟兄住在一起,在我们所住的地方,没有足够的洗澡设备,所以我们每天到河里去洗澡。有一次,一位弟兄的腿抽筋,我忽然看见他很快就要沉下去,所以我向一个擅长游泳的弟兄打手势,要他赶快去救他。但是使我非常惊讶的是,那位弟兄竟然一动也不动。我急到不得了,大声喊叫说:「你没有看见他快要淹死了吗?」其他弟兄也都像我一样的激动,向他大声呼叫。但是那位善泳的弟兄还是不动。他非常镇定,也很注意,仍然站在他原来的地方,显然是在拖延这不受欢迎的任务。同时那个可怜行将淹死的弟兄,他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他的力量越来越衰竭。我在心里说:「这个人真可恨!他眼见一个弟兄就要淹死,竟不去救!」
然而正当那个人真的沉下去的时候,那个善泳的弟兄很快的几下就游到他的身边,他们两个都平安的上了岸。当我有机会对他表示一点我的意见的时候,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基督徒,像你这样爱惜自己的生命。试想一想,如果你少顾自己一点,多顾他一点,你岂不就救他免受这许多苦!」但是那位擅长游泳的弟兄,对于这件事比我知道得更清楚,他说:「如果我早一步去,他会死命的抓��我不放,那么我们两个就都沉下去了。一个将要淹死的人,在他筋疲力竭到再没有丝毫的力量自救之前,是不能去救的。」
现在你明白了吗?当我们把事情放弃的时候,神才拿起。祂一直要等到我们的力量到了尽头,自己再不能作甚么的时候,祂才来作。
【罗七25】这一个脱离了罪的人,他的第一句话非常宝贵,他说:「感谢神。」如果有一个人给你一杯水,你就谢谢给你水的人,你不是谢别人。为甚么保罗说「感谢神」呢?因为神作成了每一件事。如果是保罗自己作的,他会说:「感谢保罗。」但是保罗看见他自己是一个「困苦的人」,惟有神能满足他的需要;所以他说:「感谢神。」神要作一切的工,因为祂必须得��一切的荣耀。如果我们也作了一些工,我们就要分得一些荣耀;然而神要所有的荣耀都归于祂,所以自始至终,祂作一切的工作。
【怀恩早祷】
15 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16 若我所作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20 若我去作所不愿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
21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22 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 神的律.
23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25 感谢 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 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
赞美诚实无伪的主,我们在天上的父神,祢的作为完全,祢所行的无不公平、公义和正直。
感谢祢赐下十诫和律例,祢绝对不是为彰显祢的威严,而是指出人应行的正路,为我们铺设一条蒙福之路。祢显明人的罪,叫我们知道何为罪,提醒我们人犯罪之后的结果,然而我们却仍向着咒诅狂奔,陷入绝望的死亡之中。因我们的失败,祢仍没有一刻放弃施行救赎,我们真是愚昧阿,求祢救我们脱离这取死的身体。
感谢主耶稣!除祢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祢是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若不借着祢,没有人能到天父那里去。祢只要求我们口里承认、心里相信,就白白领受救恩。
求主赦免我们的软弱,我们对罪没有自觉、自制和自主,我们曾靠自己的意志和冲动去拒绝罪,却无法与罪对垒抗衡,我们被世界弄瞎了眼,用马马虎虎、得过且过的态度做人,完全受罪恶的支配和控制。我们真是苦阿,求祢用宝血洗擦我们,赐我们一个新的心,将新的灵放在我们里面,又从我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我们肉心,生命重新燃点希望之光。
求圣灵来复兴,唤醒我们迷惑的心,叫我们沉睡失落的灵,重获更新生命。恳求恩雨降临众教会,浇灌我们软弱的心灵,重修万国祷告的殿,生活不再羞辱主的名,专心以十架为使命。
我们面对疫情如同荒凉野兽的吼叫,我们坚信祢仍独自引导,环绕我们、看顾我们、保护我们、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求祢禁止我们的脚步,提醒我们远离可憎恶的事,免致在这苦难的时刻,去触动祢的愤怒,掩脸不看我们。我们举起圣洁的手祷告,摇动祢怜悯的手,早日降下完全的平安。
祷告乃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求。诚心所愿!
──小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