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a Todo Logo
圣经-注释
- 广告 -


罗马书 5 - 章拾穗

罗马书 5

 

罗马书第五章拾穗

 

【罗五1「我们既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

    我们……得与神相和。此处究竟应读为“我们得与神相和”(echomen直述句),或如RSV小字“让我们与神相和”(echomen,假设语)?后者的证据似乎更强(它有亚历山大抄本AlephB的第一手见证,西方抄本D及拉丁译本也都采此读法)。但是上下文支持“我们得与神相和”(参11节:“我们既借着我主基督耶稣,得与神和好”)。NEB作:“让我们继续与神相和”,是想将两种读法都保留。——《丁道尔圣经注释》

         「因信称义,」信,就是信主和祂为我们所作的。若是我们不信,祂和祂所作的仍与我们无分。我们必须信,必须以信与祂联合,必须信入祂里面,必须用信接受祂和祂为我们所作的,我们才能有分于祂和祂的救赎,才能在祂里面,因着祂的救赎,得着神的称义。

         「与神相和,」原文也有『与神相安』的意思。我们原来是和神出了事的,是没有平安的。

         「与神相和」是指与神的一种关系,不是主观的感受或思想的状态。这里是指被神称义的信徒已同时被带入一种蒙神悦纳的景况中。

         我们从前犯罪的时候,神也定罪我们,我们也厌弃神;现在主的宝血除去我们的罪,神就称义我们,我们也与神相和相安,得以坦然无惧来亲近祂,欢然称祂为阿爸父。哦,这是多甜美的事!――《读经指引》

         信徒得与造物主、救赎主相和,这并不是停战或暂时『休战』,而是与神友好及永久沟通的情况,这不单改变了生命,且叫生命有新的意义。

         因信称义的讨论到本章逐渐转入信徒属灵生活的探索。保罗指出基督为第二亚当,罪从一人进入世界,人现在借着基督也可与神复和。

    人与神和好不只是主观上的感受,得到内心的平安与满足;也是客观上地位的转变,人与神有了新的关系,不再是仇敌,而能以神为乐(11节)。人与神间的怨仇和神的忿怒都已经除去,人因信,借着基督,生活在神的恩典中。眼前虽有患难,仍是欢欢喜喜,因这患难能生出忍耐、老练和希望——一种不会叫我们失望的真正希望(“盼望不至于羞耻”)。这是我们体验经历了神的大爱的结果(5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完美的“相和”意味着心灵的平静。这源于领悟到自己已与生命和美善的根源——绝对存在相和的事实。这里的平安并不单指情感的平静或魂游在外的陶醉状态。归根结底,这是愁苦烦恼的心灵得到安稳,正如加尔文所说的“心灵所享受的欢喜和休憩”或路得所说的“安静的心灵对神的信赖。”因此,这是惟有与神的相和才能得到的和平。──《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11称义在基督徒生活中的果效。称义带来平安、盼望、喜乐等恩典果效(1-5)及确定性(6-11),这都基于祝福之源——神的慈爱。──《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2「我们又借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我们又借着衪,……得进入现在所站的恩典中。许多见证文献(包括AlephA,和大部份后期抄本)都在“得进入”之后加上“因信”(中文加于前;参RSV小字)。即使原文没有此字,也有此含意(参十一20:“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参以弗所书二18:“我们……借着祂被一个圣灵所感,得以进到父面前。”“进入”是指得以亲近的特权,或是被引荐至某一居高位之人面前,特别是到君王或神面前。这里视基督为引荐之人,带信徒到神面前,立于他们蒙恩、得悦纳的新地位(亦参弗三12)。

  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我们原是为此受造,却因犯罪而亏缺了这荣耀(三23)。RSV加上分享使意思更完全;但在希腊经文中没有此字。动词“欢欢喜喜”(第3节亦然),按照字型看来(Kauchometha),可以作直述句(“我们欢喜”),或假设句(“让我们欢喜”);直述句比较合乎上下文。“我们欢喜”(和“我们得进入”一样)很可能是与“借着祂”相连;参歌罗西书一27:“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丁道尔圣经注释》

         「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欢欢喜喜的盼望神的荣耀。」恩典叫我们脱离了悲哀无望,而成为又欢喜又有盼望的人,等候得着神的荣耀。这就是说,恩典不只把我们悲哀无望的人,作成了欢喜有望的人,并且还要把我们作到神的荣耀里,使我们成为一个荣耀的人。

         「进入」希腊文有两个用法:一是常用作介绍或引进一个人到君王的面前;一是指船只入口的地方,用作海港或避难所。因着耶稣,我们能进到万王之王的面前,也能进入神恩典的避难所。

         「进入」一词在古代是用来形容一个人被引进宫廷里。这字词暗示我们不能靠己力到神那里,惟有借着一位中保(基督)。「可以进入」在原文是过去完成时式。

         「进入」或作『引入』,古时民见王必须有人引入;我们背叛神的罪人,怎可见万王之王呢?是因信耶稣。―― 牛述光

         这一个新地位就是『在基督里』。基督就是这一个地位,基督就是这一个界线,这里的恩典就是基督,因为惟有站在基督这个地位上,就是站在恩典的地位上,在这里一切的原则都是恩典。

         「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另译『以盼望得享神的荣耀为荣』。『以…为荣』原文的意思是表示从心底涌溢出来的喜乐。这用词融合了欢欣、雀跃、得胜与庆祝的意思。

         原文是『神荣耀的盼望』,欢欢喜喜可译夸耀。―― 牛述光

         「盼望」这个字在二至五节出现过三次,解作肯定和坚决相信。

         所有因信称义,得以进入恩典地位中的人,都可「因神荣耀的盼望而夸耀」(末句原文)。这盼望就是被模成神儿子的模样(参罗八29~30),也就是达到基督丰满长成的身量(参弗四13)。我们若真看见这盼望是多荣耀,必能『在患难中也是夸耀的』。正如保罗所说,『所以我们不丧胆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四16~17)――《读经指引》

         保罗说,藉��耶稣,我们得引进现在所站的恩典中。保罗所用的引进,希腊文是prosago{ge{。这字含有两幅图画。

         (一)这一个字常用作介绍或引进一个人到君王的面前;这一个字常用作敬拜的人到上帝面前。这里保罗好像是说:『耶稣引导带领我们到上帝面前。耶稣为我们打开前往万王之王的门户;当那扇门户开了的时候,我们看见的是恩典;不是谴责,不是审判,不是报复,而是上帝全然的,分外的,不劳而获的,无功而得的,难以置信的仁慈。』

         (二)不过这prosogo{ge{一字含有另外一幅图画。在后期的希腊文里,这字乃是指船只入口的地方。这字用作海港避难所。如果我们采取这一个意义,这意思是说如果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我们会受暴风雨的袭击,像航海者与倾覆他们的巨浪挣扎,不过现在我们听见了基督的话,我们最后到达了上帝恩典的避难所,我们知道依靠的平静,不在乎我们所能为自己做的,乃在乎上帝为我们成全的。

         虽然我们站在恩典中,行在平安里,但我们还未在荣耀里。然而有一天,我们要被带进荣耀里。荣耀是甚么?荣耀就是得着彰显的神自己。每当神得着彰显的时候,那就是荣耀。这很像电流在灯泡里的彰显。电的彰显就是电的荣耀。我们看不见电本身,但电在灯里的照耀就是电的彰显,荣耀。同样,荣耀就是得着彰显的神。

         我们能进入这恩典,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而是基督将我们引进到神的面前(参弗二1618)。我们因此有了希望,可以恢复神原来给人的荣耀地位,实现神当日造人的目的(参三23注;林后三18)。──《启导本圣经注释》

         所站的:采用了完成式主动语态陈述语气,意指“至今亦拥有”。盼望神的荣耀:期待最终的得胜和欢喜;欢欢喜喜:意味得享真正的生命所带来的幸福,在每一天的生活中寻求神的旨意。欢喜亦有“夸耀”、“以此为荣”之意,罗马书8章专门谈论具体内容。重要的是,出于人的喜悦与夸耀(民族的血统、律法的行为、律法的义等),转变为因仰望神的荣耀而有的盼望中的喜乐。──《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211二节说,因神荣耀的盼望而夸耀;十一节说,『以神为夸耀』(原文)。证明那使我们引为夸耀的荣耀盼望,就是那位在基督里无限丰满的神自己。正如诗歌所说,『我心所追求,乃是神自己;不是乐与安,也不是福气。一天过一天,神是我所要,至终的赏赐,神作我荣耀』。――《读经指引》

 

【罗五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患难」原文字义是『压力』。缺乏、窘困、愁闷、迫害、孤单,各式各样的事压在信徒身上。「忍耐」原文不是消极的承受,而是积极的战胜克服人生试炼、琢磨的精神。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人拒绝十字架,就是拒绝得胜。人若一直躲避难处,一直用人的智慧逃避对付,在他的生命中就会失掉许多东西(太十39)。我们要看定了,十字架是我们的道路,十字架也是我们的冠冕(加六14)。今天我们跟从主必须『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主曾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九20)。我们也必须有这个属灵的知识:『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只有知道这个,才得了属灵长进的窍,他才会开开属灵丰富的库门,支取其中所有的。―― 谢模善

         在患难中能欢欢喜喜地去经历的人不多。我们往往过分注意这些难处,忘却了那准许它们进入我们经验中的神。我们不要被患难压倒;相反的,我们可以喜乐地把这些看为操练属灵生命成长的机会(雅一2~4)

         不是因为有患难而喜乐,而是在患难里头能够喜乐。患难来临,神一定有祂的美好旨意,因此对患难不是消极的忍受,而是积极用以培育坚毅不拔的精神,能笑对风暴。这是神训练祂儿女的机会。──《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3~5一般而言,幸福会带来喜乐,痛苦会滋生烦恼。然而,信徒拥有“在患难中”也能喜乐的秘诀。并不是喜欢患难本身,而是因为患难即将结束,并且患难会带来更大的盼望,患难决不止于患难。患难的真正价值在于信徒可借着“忍耐与老练”拥有更大的盼望(5:11,12;1:12-15)──《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4「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老练」希腊字用于指金属已经经过了锻炼,把一切杂质提炼清楚。故「老练」指经炼净、纯洁、美好的『品格』。

         『忍耐』坚持到底的能力;『老练』坚强的性格;『盼望』这盼望建基于相信那慈爱的神,以致永不会叫我们失望。

         “老练”是人的品性经历考验进到成熟的结果,信徒从患难中培育出坚毅不拔的精神,因而有了饱受人生历练的成熟品性(参雅一12)。──《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5「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盼望不至于羞耻。中文直译原文之意;参七十士译本的以赛亚书廿八16(九33,十11引用)。盼望若不能实现,的确让人抱愧蒙羞,但是,扎根于神应许的盼望,却有必定实现的保证(参八2425)。

  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这里略为提及圣灵在信徒心中的工作。祂内住的事实,是信徒将来盼望的凭据。祂首要的“果子”是爱(加五22),这爱源自于神,又在神的儿女身上流露出来。——《丁道尔圣经注释》

         没有圣灵的工作也可以讲基督的十字架,但心却是冷的。牛述光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这话告诉我们,虽然这盼望是如此高大,而我们又是如此卑陋,神也必不会让这盼望落空,使我们蒙羞;因为神的灵已经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来作保证。神爱的美意,神灵的大能,必能把我们作到丰满的地步,实现那荣耀的盼望。感谢赞美主!――《读经指引》

         浇灌乃是为着生长的(参林前四6)。经历告诉我们,我们实在是天天在神柔爱的浇灌和培育之下,逐渐长大;犹如儿女在父母慈爱的浇灌下,逐渐成长一样。哦,这叫我们感觉何等甘甜!――《读经指引》

         这盼望不是假像,不是终必教人失望的盲目乐观(也就是“不至于羞耻”的意思),而是有稳固的基础的。这基础就是神的爱,具体证明在基督十架的牺牲上,也借着圣灵象水浇灌沙漠一样,把这爱浇灌我们,叫我们本来枯干的心田,现在洋溢着喜乐。我们从实际生活的体验中,能够确信那荣耀的一定到来。──《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58父是爱的源头――『神就是爱』(约壹四8),子是爱的显出――『基督…为我们死,神的爱…显明了』(8),灵是爱的流入――『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5)――《读经指引》

 

【罗五6「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

    按所定的日期。(英译:在最恰当的时刻。)亦即,在需要最大的时刻,除了祂的死别无办法。

    基督……为罪人死。由此看来,四5的似非而是之说──神“称罪人为义”──是有公义根据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罪人」可译作『恶人』,即放纵淫欲,无孽不作的人。「软弱」是病态,是对罪软弱,不能不犯罪,没有反抗诱惑的力量。―― 牛述光

         神的爱何等大!在我们还作罪人,道德上软弱无力,注定灭亡的时候,基督已在神所定的救赎计划中的预定时刻,为我们受死赎罪。不是因为人有甚么值得神这样做的价值,乃是神完完全全的恩典,发自祂爱的本性。参看《加拉太书》四4──《启导本圣经注释》

         软弱的时候:因罪变得软弱而容易犯罪的状态。罪人:虽然站在神的面前,却没有真挚诚实的生活态度。按所定的日期:直译“在指定的日子”,意指满了神所定的时候(7:8;7:30;林后6:2)。神在创立世界之,早已在基督里预定信徒的得救(1:4)──《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6~7这里所说的『义人』,是指完全没有错误和缺点的人。『仁人』原文的意思是『好人』。好人可能也会有错误和缺点,比义人要差一级。所以保罗才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因为他没有错误,没有缺点,不必为他们死。『为好人死,或有敢作的,』因为好人多少也有错误和缺点。──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罗五6~10「我们还软弱的时候」指我们是无助的人;「为罪人」指不虔的人;「作罪人」指罪人;「作仇敌」指仇敌。保罗在此表明神的爱,爱那些不配的人,他们靠自己原不能得到神的爱;但神的爱是自发的,祂有自由可以选择祂所要爱的对象。而因是祂所爱的就使他们拥有价值。

         让我们注意保罗用来形容未接受神恩典之人的一些字眼:软弱(无助),为罪人(不敬虔的),罪人,和仇敌。基督就是为这样的人而死――在灵里无能的、不认识神的、达不到神圣标准的,和神为敌的。这些都是神救赎能力未接触到的人的景况。

 

【罗五6~11本文是对救恩的解释,阐明拯救事件进行过程所表现出来的爱。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神先为我们提供了蒙拯救的可能性,而不是等到我们悔改之后才给我们得救的机会。──《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7「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敢作的」意思是有勇气。即使是最有同情心的人,敢于作这样的事,他还是要作最大的牺牲。

         『义人』自以为义,法利赛人那类;『仁人』仁慈而不自私的人。

         「仁人」的意思是好人,如使徒行传第十一章廿四节所讲的巴拿巴是个好人。一个好人是一个有爱心、有同情、关心人、愿意帮助人的人。一个好人肯帮助别人,在他有需要的时候,有人或者肯为他牺牲。

 

【罗五7~8「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我们既非义人又非仁人,乃是一个不仁不义的『罪人』,但基督却「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这爱实在是超过人世所有,只有『神的爱』才办得到,我们怎能不深深敬拜!――《读经指引》

         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仁人”原文有定冠词,是特指某一类型的人。在这节中,“义”与“仁”几乎没有分别”;“仁”是译自agathos,而非chrestos(“仁慈”)。有些人认为此处的“仁”是中性,似指好的理由,而非好人,但是此种看法不太可能。保罗的论点是:“即使是为义人或仁人,也很少有人愿意牺牲生命──或许有极少数人可以作到;但是神向我们显明了衪的爱,因基督献上自己的生命,不是为好人或罪人,乃是为不敬虔的罪人”(参约壹四10)。——《丁道尔圣经注释》

         要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受了冤屈,判处死刑,很少有人愿替他死;要是一个人对社会有贡献,大众少不了他,也许有人敢出面替他死。这种为挽救他人无价生命或者有大恩于他的人而作出牺牲,是人世间罕见的无私的爱的表现,但和神的爱相比便差得远了。因为神让祂的儿子为一无是处的人类,而且一直在背逆祂、犯罪毫不悔悟、理应万劫不复的罪人,痛苦地死在十架上,为他们的罪献上挽回祭,免受那永刑(9节)。基督为我们死时,我们既非义人,也非好人,而是罪人。──《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若是看见了救赎我们的代价是何等重大,我们除了将自己奉献给祂之外,还能做什么呢?保罗在罗马书第十二章一节如此声称;「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当把身体献上…」在罗马书开头的十一章里,他一直不断的细述神诸般的怜悯。神的爱如何引领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叫我们可以生活在生命的新样里。而在基督里那同一的爱再一次吸引我们归回到祂那里去。我们面对这个完全无私的大爱,保留自己,就比献上自己为难多了。一个蒙恩多年的基督徒而没有将自己完全奉献给神,那实在是一件令人全然惊奇的事,因为,神岂不是用无可测量的代价买赎我们回来吗?所以我们甘心乐意的选择,就是在我们的身上和灵里荣耀神,因为那「是属神的」(林前619-20)。这是神在我们身上的权利,不是我们施与神的恩惠。我不是属于自己的,我岂敢盗取属于神的东西?「主阿,我所有的,我所是的,和我所盼望的——一切都是你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神爱我们,就是差祂的儿子替我们死。除了十字架以外,没有爱。我们如果忘了十字架,也就要忘了神的爱;忘了神的爱,也就不免想到世界了。就像以色列人在旷野,记念到埃及的韮菜、黄瓜,他们竟忘了法老王的虐待,竟忘了神将他们从作奴役的苦处中救赎出来。―― 倪柝声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爱纯粹是心理状态,但作为外在证据,真爱必定会用行动证明出来的。神借着基督的牺牲,最为具体而积极地证明了他对人的爱。已被证实了的爱才能为我们的幸福带来真实可靠的确据。──《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9「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神的忿怒。」

    现在我们既靠着衪的血称义。祂的“血”是指祂牺牲之死,正如三25;此处“靠着祂的血”与第10节“借着神儿子的死”为平行句。

  就更要借着衪免去神的忿怒。原文为“免去忿怒”,“神的”乃是附加说明语(参十二19)。帖撒罗尼迦前书一10称耶稣为“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这里与帖前经文,都是论到末日将临及人的审判。亦参帖撒罗尼迦前书五9:“神不是预定我们受刑,乃是预定我们借着我们主耶稣基督得救。”神所称为义的人已经可以因脱离了末日的“忿怒”而欢喜快乐。——《丁道尔圣经注释》

         「我们靠着祂的血称义。」主耶稣的血,乃是祂为我们受死的表记。所以祂的血,就是祂为救赎我们所出的代价。这血的代价,满足了神的义在我们身上所有的要求。所以我们能靠着主的血,在神的公义跟前,得蒙称义。

         保罗在本节用“更要”二字引入了一个新的主题,也就是人称义以后在基督里的新生活。──《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9~10先是阐明具有概括意义的事实,之后借着这些事实展开演绎,说明了其他事实。9节的“称义”和“和好”都是救恩的终极结果。因此,既然“称义”与“和好”是属实的,那么救恩就是更加确凿的事实。──《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参歌罗西书一2122:“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祂为敌;但如今祂借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隔绝与敌对的状况必须除去,可是问题不在神那边,而在于人;但神好意地主动提出解决之道,就是“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

  既已和好,就更要因衪的生得救了。亦即,借着祂目前复活的生命。——《丁道尔圣经注释》

         「仇敌」是说到人内心的光景,与神为敌。―― 牛述光

         神一直爱人,可是人把神当作仇敌。这新生活是因为基督除去了人对神的敌视,与神和好之后而有的。复活的基督永远看顾我们,保守我们可以有得救成圣的生活。──《启导本圣经注释》

         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仇敌强调的是神所恨恶的“罪人”,而不是指与神为敌。在神的绝对威严面前,人只不过是区区小虫,而且神极其恨恶人的罪恶,甚至视为仇敌,这一事实反过来也在暗示着神对人的爱是何等的浩大。──《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011“与神和好”不是理念,而是生活上的真实。与神的敌对关系结束,可以生活在神赐的平安中。我们有天国荣耀的盼望,在患难中都可以喜乐。神与人为友,人以神为荣为乐。──《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11「不但如此,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借着他以神为乐。」

    我们既借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新约每次提到和好,发起人总是神或基督,而和好的对象则是人(或包括了其它对象)。神“藉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因此,世人被召集在基督的名下,以“与神和好”(林后五1820)。这情形好似一位君王对叛逆的臣子宣布特赦,要他们在有效期限之下接受他的赦免之恩。神厌恶罪,但祂并不因此成为罪人的仇敌,攻讦他们;祂的期望是使“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丁道尔圣经注释》

         蒙恩的罪人最高的享受,乃是『以神为乐』。因此我们甘愿抛弃一切属世的罪中之乐,享受神作我们乐中之乐,实在是满足有余了!――《读经指引》

         「一」字与「众」字是这段最重要的字。―― 牛述光

         借着他以神为乐:以神”可以解释为神的主权领域,包括今生和来世的天国。“借着他”是指“通过基督”即“以基督为媒介”,意指基督的中保事工。耶稣在世时,明确宣告了自己就是惟一的生命之路(14:6)──《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2「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这就如罪从一个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一人”是指亚当;此处的根据是创世记第三章“人类始祖犯罪”的故事。——《丁道尔圣经注释》

    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这句话是说,众人在其生活中都犯了罪(三23的意思显然为此),远是说,众人都含括在亚当最初的罪之中?支持后者的人可能辩称,人尚未犯罪就已落于会朽坏的情况中,由此可见,人类的必死性是最初人类犯罪的结果。14节似乎亦有此意,那儿说,在亚当到摩西之间的人都死了,虽然他们并没有犯像“亚当一样的罪过”。这句话的结构与背后的思想,与哥林多后书五14平行:“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不过,保罗此段经文中所论的,不是亚当的堕落,而是基督之死对人类的含意。不仅因为亚当是人类的始祖,所以说众人都在他里面犯了罪(否则岂不是可以说,既然亚当相信神,他的后裔也都在他里面信了神);乃是因为亚当就是人类。——《丁道尔圣经注释》

         「这就」一面表示下面所说的事与前面所说的有关;一面是指那未明言却包含在以上所说一切的前提。可将下面一段的话总结如下:因此――死既从亚当而来,所以生命现在也从基督而来。

         「如」字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指出基督是那中心人物。所提到的亚当不过是基督的对比罢了。

         「因为众人都犯了罪」,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这些环境之下,在这些主权之下,众人都犯了罪』。

         这里所说的罪是单数的,是指罪的本身(它是一个有位格的东西)。它一次进入了人类里面,就一直盘据在人类里面。

         「世界」不是世代,是世人,或译人世。―― 牛述光

         「死又是从罪来的,」这真是一个可怕的定律!人人难逃一死,因为人人都犯了罪。感谢主,我们已经蒙赦罪,名字已登生命册,所以就必不受第二次死――永远下火湖的害(参启廿14~15)――《读经指引》

         本节至21节提出了基督是第二个亚当的教义;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3549中,称之为“末后的亚当”,以对应那“首先的亚当”。亚当把罪和死亡引入世界,基督将义和生命赐给世人。人类因亚当被定罪,信徒因基督而称义。

人有了罪,不只肉体受到死的刑罚,人的灵也因与神断绝关系而死亡。亚当犯罪,全人类被定罪,死临到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出生时就带了罪性来。

神创造世界,宣布“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创一31),世界上并没有罪。亚当犯罪之后,罪才进入世界,祸及他的后裔,人性开始普遍败坏、堕落。罪象瘟疫传染,无人幸免。保罗说“众人都犯了罪”,除了遗传的罪性之外,也许还意含每个人也有应负的责任(参结十八20)。──《启导本圣经注释》

         从一人:亚当是最初的人,是整个宇宙万物的代表,他是被造物的典范。然而,因着亚当的堕落,不仅是亚当本人,甚至一切受造之物也一起落入罪的刑罚之下(8:22)。代表的原理同样可以运用到基督的身上,就是基督一人以代表性的死付清罪的代价,万人因此得生命。死亡有两种,灵魂与肉体的分离所造成的肉身之死;根据神的审判的属灵之死。本节“死”指前者,17,21节的“死”指后者<林后绪论,信徒对死亡的态度>──《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2~21这段经文说到世人都是罪人,世人乃是在亚当里生的。他们是先作罪人,后犯罪。他们不是先犯罪,才成为罪人;乃是因为已经成了罪人,所以犯罪。罗马书一章一节至五章十一节说到人所犯的罪,是说到人所作的,不是说到人所是的。五章十二至二十一节,乃是说到基督徒的所是,说到基督徒里面的构成,其拯救乃是藉��十字架,这段圣经说明,一章一节至五章十一节的罪得了赦免,使我们在永世里快乐;但不一定说现在心中就快乐。得救(salvation)与得拯救(deliverance)乃是两件事。得救是指我们所作的、我们所犯的罪,得了神的赦免,这是一次永远的;得拯救是指我们里面的所是,我们这人,从罪的权势得��拯救,得��释放,不再受其辖制,这是天天、时时在我们今生的生活中经历的。―― 倪柝生《罗马书五至八章讲经》

         5章的后半部将亚当与基督进行对比,指出罪恶的普遍性以及救恩的普世性。正如罪确实存在,人不得不承认,救恩也是千真万确的。──《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2~21罪的意思是什么?何谓原罪与本罪?】

答①罪字在原文()这个字有射不中的,或作恶犯罪的意思,若是分解来说,罪是表示有缺陷不全(罗五122021;传七20),越过境界(罗五14;约贰9),偏离左右(罗五15161820;提后二18),故意违犯(罗五19,一28)等这四方面的意思,如举凡不义的事(约壹五17),知善不行(雅四17),不凭信心(罗十四23),不信基督(十六89,八24,三18),心眼高傲(箴廿一4),愚妄思念(箴廿四9),违背律法(约壹三4),而故意违犯真理者,这都是罪了(来十26)。其结局是要受审判定罪,而至死亡(罗五16181215)。

②原罪(Original sin)一词,乃为神学上的一种理论之定称,这虽然不是从圣经而来的名词,但其所表明的意义,确是合乎圣经教训的,所谓原罪的由来,就是指由始祖亚当受魔鬼诱惑其所犯的罪(创三1-20),入了世界而为后代子孙种下了遗传的罪性罪根(创五5,八21;罗五121819;诗五一5),使后代的人也时常犯罪,直到神藉摩西颁定了律法,人才知罪,明白了罪的详细关系(罗三20),从亚当到摩西,虽然还没有律法定罪的条例,但罪已经在世界活动,其结果就是死作了王,可知这罪恶的种子是已藏在普世之人的心里(罗五1314,七17),所以神将众人都圈在罪里(罗十一32;加三22),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罗三23),由此证明,世人都是因他一人而有遗传的败坏罪性存在,奥古斯丁称这样由亚当遗传给全人类而来的罪性称为原罪(罗五12),马丁路德称它为本性罪(Nature)或本质罪(Substance)。由于原罪的产生,而为本身罪(即现行罪)的由来和根源,如我们人的本身现行所犯的,无论是肉体里面的恶念,或是外面发生放纵肉体所行的各种罪过(雅一1415;可七2123,罗一29-32;诗五一3-5;弗二3),皆谓之本罪,保罗说,「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罗五14,预像Figure,原文()有留下印象、模样、印记、心像之意),这是指着预表基督说的,前由亚当的罪来到世上,结果是死亡,后有基督来到世界上,因祂的义,结果永生,因此今天耶稣的恩典临到众人,使人信祂顺服祂,就不被审判定罪而因信称义了(罗五15181921,三2426)。——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罗五13「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只要罪进入人类,死便接踵而至。虽然在律法赐下之前,众人并不像亚当一样,违背了特定的命令,但亚当所受的审判──“你吃的日子必死”(创二17),也临及他的后裔。

  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参四15)虽然没有任何诫命,附加违规刑罚的说明,可是罪仍然遍及全地,威力十足。若有特定的诫命可以违背,则罪就会以违背该项诫命的形态出现。后期犹太传统认为,创世记九17给挪亚的七条诫命,对外邦人有约束力。保罗并没有提及这些。但是最早期的犹太传统则看出,其中六条是原本创造的典章(唯一的新条例,是不可吃带血的肉);在保罗看来,违背创造的典章才是异教世界所犯致死之罪(一1832)。——《丁道尔圣经注释》

         保罗用与人论辩的方式说明人人都犯了罪。他指出,旧约律法是摩西颁布的。他未颁布律法前的许多世代,罪已在世上泛滥。你会说,既没有律法,也就不会有罪;而且既没有律法,罪也不能算罪,也不应受到刑罚。保罗对此的答复是:虽然你可以这样说,但应注意到一件事——从亚当到摩西,所有的人都死了(摩西以后的人也是如此),连那些犯罪远不若亚当的人,连许许多多婴孩也都死了。这岂不说明在亚当与摩西之间诸世代的人,都已为亚当的罪所污染,一同陷在罪中?

    亚当一人犯罪毁灭了全人类。他在这件事上成为基督(“那以后要来的人”)的预像;因为也是因基督一人的义行(18节),全人类得救。──《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13~14补充说明12,夹插在12-15节之间。──《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4「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亦即,亚当,这位人类始祖,是基督的副本(typos);保罗在别处称基督为“末后的亚当”,及“第二个人”(林前十五4547)。亚当是新约唯一指明为“预表”基督的旧约人物,这是值得注意的。虽然他们的预表关系中,对比与类同的份量几乎相等,但这一说法仍然极为恰当。在保罗的思想中,基督取代了第一个人,而成为新人类的模式与代表。——《丁道尔圣经注释》

         「然而…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它的权下。」这话告诉我们,自从我们的始祖亚当犯了罪之后,死亡就临到人类,成为一个可怕权势,如同君王一样辖制人,使人作了它的奴隶。凡是亚当的子孙,就是本身并没有犯和亚当一样的罪――悖逆神,也是要死的。感谢主,祂的十字架赎清了我们的罪,祂的复活毁坏了死的权势,就把我们从死亡中释放出来,而得着祂永远的生命。这恩典何等高超伟大(21;参来二14~15)――《读经指引》

         亚当乃是……预像:预像”希腊语意指模型或典型。从对人类带来的影响而言,亚当与基督全然相反。然而,从代表性原理而言,前者可视为后者的模型(15)。若把耶稣比作理想之人的原型,亚当则只是模型。信徒可谓是身上流着亚当之血却因耶稣基督的宝血得以重生的人。──《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马书五14有「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这话何解?】

     罗马书五12-14这样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至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上述经文清楚指出几个教训:(1)人类是照神的形像受造的。神既然不死,死亡就不是人类所本有的,却是人犯罪的结果,就是人类始祖亚当夏娃所犯不顺服神的罪。(2)神与亚当立约,这约已包括了他所有的后裔,因此亚当偷吃禁果,却令全人类堕入罪与死的境况里。(3)亚当犯罪堕落,他所受的惩罚影响及全人类;远在西乃山律法颁布之前,更先于人得默示写成圣经,人类已承受始祖犯罪恶果。(4)因为始祖犯罪,死亡得以辖制全人类,由亚当以至摩西的时代均如此。纵使亚当的后裔中,有些未懂作道德上的抉择,还未像亚当一样不顺服神,这些人也受死亡辖制。

问题由此而起。在亚当后裔之中,有那些未懂作道德抉择,不像亚当一样背逆神呢?人类之中,那些是凭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没有重复亚当的罪呢?答案是:凡从母腹而出的,均重复亚当的错误抉择:除却夭折了的婴儿,他们还未懂选择,不曾作道德上的决断究竟这种全然无知的状态维持多久呢?这问题惹人争论。初为人父母的,不用多久已发现婴孩懂背叛,有着亚当的性情。婴孩还小时,父母就说他是「乖宝宝」或「小坏蛋」了;即是说,幼小如婴孩,已有惹人讨厌的表现。无论幼儿初次使性子时,已被认为是罪性的显现;又或等待他蹒跚学步时,罪性已显露无遗。无论如何,父母很快就可以从幼儿处看见他们自己败坏的影子!

    虽则如此,婴儿呱呱坠地,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显然是完全无知的,没有爱、恶与善、恶之分。但罗马书五14清楚指出:人类犯罪,死亡就是刑罚;婴儿夭折,还没有机会作道德方面的抉择,但他们也受死亡辖制。亚当犯罪、堕落的后果,甚至影响及未懂事的幼儿。

    于是有人问:怎能如此呢?何忍幼儿被神定罪,他们仍未懂选择犯罪?要回答这些问题,颇费思量。我们首先看看亚当的身份,他是人类始祖,代表着全人类;另一方面,我们须考虑夭折的婴孩,他们若能长大,会干什么呢?罗马书第五章陈述亚当与基督分别是人类的两个代表。亚当是人类的始祖,代表全人类;基督蒙神拣选,代表获神赦罪的信徒。亚当犯罪,背叛神,代表全人类。至于基督,他甘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代替堕落的人类受罪;他是完全无罪的,遵守神的诫命,顺服神。罗马书第五章指出,无论亚当或基督,这两位代表所做的一切,都归于与他们同立一约的人类。亚当犯罪,归入后裔的身上,甚至包括了夭折的婴孩;而基督全无罪污、顺服神,那些凭信归入基督的信徒,神也算他们无罪。因为亚当犯罪堕落,他的后裔都落入罪里。但因着神的恩典,凡在基督里的,基督的义也归入他们的账里;凡信耶稣是神的儿子,是基督,接受他作个人的救主,神也将基督的义算为他们的义。若不承认亚当乃全人类的代表,就意味着否认基督是信徒的代表;否认自己玷染亚当的罪,也就是否认因信基督称义的原则。罗马书第五章清楚陈明其中道理。

然而,将上述原则应用于婴儿夭折,却引起了与救赎有关的——严重问题。基督在各各他受死代赎,若只对那些悔改及相信的人有效用,那么,未及懂得悔改相信就夭折的幼儿,又有何盼望?这样,我们得想想,若孩子不夭折,他长大了又会如何。任何孩子长大后,都会犯上与亚当所犯相同的罪,凭着他的自由意志,也选择了犯罪的道路,这样,他得为自己的罪承受惩罚了罢!但夭折的婴孩若能长大,有机会听福音,他至少也有些反应,一是接受,一是拒绝!神知道每个人的内心,人尚未出母腹,神已知道他了。神对先知耶利米说:「我末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腹,我已分别你为圣。」(耶一5)神毋须等待耶利米的回应。已预先拣选了他。施洗约翰(路一13-15)及耶和华的仆人(赛四十九1)也是如此。神预先已知道每个小孩子,知道他们长大后会怎样响应神;那么,神当然知道这个小孩子长大后是否接受救赎恩典。

这样看来,虽则圣经没有明言,但已暗示神知道每个人的抉择,知道夭折了的幼儿若能长大会对救恩作何反应。由此可见,神会照上述原则对待夭折了的幼儿。

    结束讨论之前,让我们看看一般人均接纳一个意见:所有夭折了的婴孩均得救,因为他们从未犯罪。这个意见诚然出于好意,且显出持此意见的人慈爱为怀,但仍有两种严重弱点。首先,这意见有违罗马书第五章关于原罪的教训,因为这意见预设了人类无罪之身来到世界,忽略了人类的始祖亚当曾经堕落。其次,所有夭折婴儿均得救的这项道理,使所有为人父母者处于两难之间,甚至做出残忍可怕的行为。无论婴儿长大后是否选择信耶稣,响应神的恩典,夭折仍是确保他们得救的最佳方法;那么,父母岂不是被迫弄死初生婴儿?而且,堕胎的人也不就做了善事?弄死婴孩虽然是犯了杀人罪,但父母为确保婴儿得救而结束他的生命,却是用心良苦,这个良善的动机岂不是大大抵消了残忍的杀人罪!果真如此,神创造宇宙万物,设立道德律的时候,也就会赋与人类一种特别的动机,叫父母本着慈善为怀的心意弄死自己的亲生幼儿。若说所有夭折婴儿均得救,上述后果是无可避免的。

    对于婴孩夭折以及先天弱智者得救的问题,威斯敏斯特信条(westminster Confession)第三条更能提供恰当答案:「夭折而蒙神拣选的婴孩,透过圣灵并藉基督得救赎,仍获永生,圣灵随己意决定于何时、何处并如何行事。不能了解神的话,未能因听福音悔改却蒙神的拣选的人,也是如此。」不能了解神话语的,即先天弱智者,他们之中也有蒙神拣选而得救的。── 艾基思《新约圣经难题汇编》

 

【罗五15「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在这两个子句中,“众人”(英文为many)都有定冠词(参19节),是指全人类而言(正如林前十五22,重复的“众人”英文皆为all)。也请参看罗马书十一32。“众人”经不会指少数人;正如加尔文所说:“基督的恩典临到更多人,远超过第一个人犯罪所接连的人”。加尔文清楚知道,有些人以为蒙拣选的只是少数人,因此他们争论道,保罗在此“不过是逞口舌之强”。但加尔文自己的看法却是:“若亚当的堕落会带来许多人的沦亡,神的恩典果效岂不更大,可使更多人蒙恩?因为基督拯救的能力诚然远超亚当毁灭的力量。——《丁道尔圣经注释》

         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整本圣经都在见证神喜悦拯救胜于审判。如上文所述,神为拯救我们采取的具体措施,能够证明这点(8)。本节也采用与9,10节相同的代表性原理,两个代表中,若说罪的代表带来死亡,义的代表就会带来更加丰盛的救恩。──《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516神的恩典与过犯不同。若一个人的过犯可令众人死,神的恩典和借着耶稣基督的恩典而赐给人的赏赐(得救),岂不更加丰富地给予众人。何况神的赏赐和亚当犯罪的结果不同。亚当一人犯罪受审判被定罪,但恩赐(救赎)却临到亚当以后众世代的人,可以脱罪称义。──《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1517这里一再的提到「岂不更」。这里乃是把在亚当里与在基督里来作一个比较而说出『在基督里』是一个更大的恩典。

 

【罗五15~20『只是过犯不如恩赐』(15)、『神的恩典赏赐,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15)、『定罪也不如恩赐』(16)、『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16)、『岂不更要在生命中作王』(17)、『只是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20)。这些话都是说明,基督的救恩并非仅能解决消极的难处,并且还加倍超过,丰满有余!――《读经指引》

 

【罗五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英译:而恩赐不像一人犯罪的后果。)由于第一位罪人不顺服的行动,罪就已经定了案;但是“恩赐”(charisma,六23亦同,1517节则用dorea,“赏赐”,16节上用相关的dorema),是在许多过犯之后才赐下的,是神为挽回那不利的审判,将义的地位赏给许多罪人而颁行的。——《丁道尔圣经注释》

 

【罗五16~21可从两种角度探讨亚当与耶稣的代表原理:①影响力的范围:因亚当的犯罪,世人都沦落为罪人,但只有一部分人会因耶稣的救赎而得救。事实上,耶稣的救赎原本是为拯救所有的人,称义具有普世性,但其结果却只局限于一些信徒;②在影响力方面,亚当无法与基督相比。正如20节所示,恩典并不止于律法的层面,而是更加丰盛。──《圣经精读本注解》

 

【罗五17「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

    所赐之义。即称义的赏赐(dorea),是信徒从神而得的。

    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死作王之时,人是它无助的牺牲品;但基督作王之时,人能分享祂复活的生命与尊贵的荣耀(参八17)。——《丁道尔圣经注释》

         「耶稣基督在生命中作王,」主耶稣不但是我们的救主,拯救我们;也是我们的君王,管理我们。凡被祂拯救的,都该尊祂为王。而祂作王乃是在我们的生命中,所以我们应该好好注意并顺从里面生命的感觉,因这生命的感觉,正是主在生命中作王所发的命令。――《读经指引》

         信主的人不但得到永远的生命,将来且要与基督一同掌权(提后二12)。──《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18「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一次的过犯……一次的义行。(英译:一人的过犯……一人的义行。)中文的译法与RSV的译法(即英译),在文法上都可成立,但RSV使此句与19节能成为更好的平行句(“因一人的悖逆……因一人的顺从”)。一人的“义行”﹏cs22dikaioma),是指基督终生顺服的至极表现,即献上自己的生命;第二个人的行为带来救恩,反之,第一个人的“过犯”则带来灭亡。

  被称义得生命。(英译:得赦罪与生命。)直译为:“得生命的称义。”“生命的称义”是指称义带来生命(正如定罪带来死亡)。“赦罪”所译的dikaiosis,在四25译为“称义”(保罗可能本来要重复用dikaioma,即16节末译为“称义”的字,可是18节前面又用这个字来说“义行”,因此可能导至他在此改用dikaiosis)。——《丁道尔圣经注释》

         「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如同我们中国人的祖宗黄帝,假使他当日是经过帕米尔高原东来的,我们这些中国人也就是在他里面经过了帕米尔高原的。亚当那一次在伊甸园里的过犯,我们都有分,因为我们都在他里面。

         不是说人人都可称义得生命,而是说人人都有称义得生命的机会。救恩虽白白赐给,但必须人肯先认罪悔改,主动去接受。──《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18~19「一次」是外面行为的问题,「一人」是里面生命的问题。罪借着那一次的悖逆进入了亚当里面,组织在亚当里面(好像糖调在水里面一样),而使亚当成为一个『罪人』。

 

【罗五19「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比方,高丽从前亡国于日本,那些亡国的高丽人所生的孩子,不用自己亡国,就已经是亡国的人了。我们是从亚当生的,不用等我们自己犯罪,一生下来就是罪人。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构成)罪人。」所们成为罪人,并不是由于我们所作的,乃是因为亚当所作并所成的。犯罪的人就是罪人(小孩子的说法),但是犯罪不过是一个证据,证明他已经是一个罪人;那并不是原因。我之所以是罪人,因为我是从亚当生的。我之成为一个罪人,并不是由于我的行为,乃是由于血统和遗传。―― 倪柝声

         在亚当里我们接受一切属于亚当的;照样,在基督里我们接受一切属于基督的。―― 倪柝声

         这里说的“成为义”,是人借着基督因信进到神面前的光景,然后力求做到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度圣洁的生活。──《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动词“外添”,RV直译为“从旁进入”(NEB作:“岔入这过程中”);加拉太书二4用它来描写“偷着引进来”或“渗透进来”(pareiserchomai)的“假弟兄”,好像间谍混入使徒的同伴中。20节的意思与加拉太书三19同出一辙:“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NB作:“使罪行有合法定罪的根据”),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律法会增添过犯,因为它提供了许多触犯特定条例的机会,有人进一步认为,它“也增添了罪,意思是使人更加犯罪”。不论怎样解释,这两封书信都指出,在神解决人类问题的过程中,摩西的律法只是过渡时期而已。——《丁道尔圣经注释》

         「律法本是外添的,」这话的意思是说,律法不是神的心意原初所有的,不是神对人的旨意原来所定规的,乃是后来外添的,乃是半路加上的。

         「外添」是从旁进入的意思。―― 牛述光

         「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意思是恩典的权势大过罪,罪是见不得恩典的,罪一见恩典,罪就没有了,正如药力大过疾病一般。―― 牛述光

         律法不能给人救赎,但可以让人看清人无法做到律法所规定的完全,因而明白需要神的救赎。律法让人看见神的圣洁标准,相形之下,罪便更加丑陋,人也更能看见自己的过犯,渴望得到神的救恩。因此“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律法只是在神已定的计划中附加的东西,颁布于摩西时代,终结于基督。──《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21「恩典借着义作王,」神的恩典原是凭祂怜悯所赐,可说并无保障;现在却经过祂义的手续,就显出无比的权力――『作王』,叫我们不能不得『永生』。何等坚定!何等稳固!――《读经指引》

         保罗重述1417节的意思。不是死作王,而是“罪作王叫人死”。恩典是在公义中临到人,人有恩典才得到永生。我们能有这永生,乃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启导本圣经注释》

 

【罗五章】十一节以前,是说到救恩的实现,一切事都是说到它外面的后果;十二节以后,是说到救恩的原理,一切事都说到它里面原因:

         ()前面所说的罪,原文都是多数的(sins),乃是罪的行为;此后所说的罪,却是单数的(Sin),指明罪的源头,也就是撒但的生命在人里面。

         ()前面说到世人被神定罪,这里说出被定罪的原因,乃是在亚当里。亚当因一次的悖逆而被神定罪,所有在亚当里的,不必再犯罪,罪已经定了。

         ()前面说到信徒被称义,这里说出被称义的原因,乃是在基督里。基督因一次的顺从而被神称义,所有因信得在基督里的人,不必再行义,称义已经得着了。

   这些都是告诉我们,神的眼光乃是深入的,一切凭外面的衡量,都是不准确的;而神所给我们的拯救也是从根本解决问题的,这叫我们感到何等满足、稳妥。――《读经指引》

 



跟着我们: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