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
倘若是买来给自己的儿子,就要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般看待。
如果主人选定她归自己的儿子,就要照着待女儿的惯例对待她。
主人若选定她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对待她。
如果主人选定她归自己的儿子,就必须照着待女儿的规矩待她。
如果主人许诺把她嫁给自己的儿子,就要像待自己的女儿一样待她,不可把她当作奴隶。
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主人选定她归自己,若不喜欢她,就要许她赎身;主人既然用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