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可与男人有性关系,这是上帝所厌恶的。
男人不可与男人同寝,像和女人同寝一样,这是可憎的。
不可与男人同寝,就像与女人同寝那样;这是可憎的行为。
不可跟男人同寝,像跟女人同寝;这是可憎恶的事。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
你不可与男人同睡交合,像与女人同睡交合一样,这是可憎的事。
他们朝罗得大喊: “今天晚上来你家的那两个人在哪里?把他们交出来,我们要和他们睡觉!”
国内也有神庙男妓,民众都沉迷于被主赶走的异族人的可憎习俗。
“‘如果男人与男人有性关系,两人都必须处死。因为这是上帝所憎恶的事。他们罪有应得。
难道你们不知道作恶的人不会继承上帝的王国吗?不要欺骗自己!凡是性行为不道德的、崇拜偶像的、通奸的、男妓、同性恋者、
不准把用这种方式得来的钱带到主—你的上帝的圣殿里去向主还愿,因为男妓和女妓都是主—你的上帝所厌恶的。
是针对杀人犯、性行为不道德者、同性恋者、剥削者、撒谎者、作伪证者及做任何其它反对健全教义的人而制定的。
同样,所多玛、蛾摩拉及其附近的城镇也如同这些天使一样,他们淫乱,追求不正常的性关系,他们遭受到永不熄灭之火的惩罚,成为我们的鉴戒。
正当他们轻松自在的时候,城中的一些恶棍围住了房子,连连砸门,对老人—也是房主说: “把到你家来的那个男人交出来!我们要跟他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