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2:13 - 和合本2010 (和合本修訂版) (繁體字) 神版13 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稱義。 Ver CapítuloMás versiones當代譯本13 因為在上帝面前,不是僅僅聽到律法的人是義人,而是遵行律法的人才能被稱為義人。 Ver Capítulo新譯本13 因為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得稱為義。 Ver Capítulo中文標準譯本13 因為在神面前,不是律法的聽者為義,而是律法的實行者被稱為義。 Ver Capítulo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3 原來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Ver Capítulo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 Ver Capítul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