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8:34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34  他的主人就大怒,竟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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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主人大怒,把他交給獄卒受刑,直到他還清全部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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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主人大怒,把他交給刑警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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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於是主人大怒,把他送去服刑,等他把所欠的一切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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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主人就發怒,把他交給掌刑官,直到他能還清所欠的一切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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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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