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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20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

20 你知道諸誡命:『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敬重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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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0 你知道『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偽證,要孝敬父母』這些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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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0 下面這些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要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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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0 誡命你是知道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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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0 你是知道這些誡命的: 『不可通姦、 不可殺人、 不可偷竊、 不可做偽證、 要孝敬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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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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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20
15 交叉參考  

就如:『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甚麼別的誡命,都包括在這一句話之內:『你要愛你的近人如同自己!』


『務要尊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這是頭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使你暢快,並在地上得享長壽』。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所以由於律法的工作凡有肉身的,沒有能在祂面前斷為公正的;因為藉着律法才有罪因的倫理知識。


但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並沒有良善的,只有一位,就是神!


他便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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