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28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28 而今我們看定,人被斷為公正乃是藉着信仰,不在乎遵行律法。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28 因為我們堅信人被稱為義人是藉著信,不是靠遵行律法。 參見章節新譯本28 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由於信,並不是靠行律法。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28 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28 所以我們認定,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於律法的行為。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