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多書 2:10 - 陸亨理-鄭壽麟《國語新舊庫譯本-新約全書》10 不可私下拿東西,但在一切的事上要顯明自己的善良忠信,使他們隨事隨地修飾神我們救主的教訓。○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0 不偷拿主人的東西,為人要忠信可靠,好凡事尊崇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 參見章節新譯本10 不要私取財物,卻要顯示絕對的誠實,好使我們救主 神的道理,在凡事上都得著尊榮。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0 不可私拿東西,反要顯出所有美好的忠信,好在一切事上為神我們救主的教導增添光彩。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0 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上帝的道。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0 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10 不可私竊財物;要凡事顯出完美的忠誠,好事事都能榮耀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