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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1:27 - 蕭靜山《新經全集》附注釋

27 我父把萬物都給了我。除了父,沒有人認得子;除了子及子所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認得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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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7 我父將一切交給了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受子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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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7 我父已把一切都交給了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認識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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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7 我父已經把一切交給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沒有人認識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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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7 我父把一切都交給了我。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認識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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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7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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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1:27
21 交叉參考  

耶穌上前來給他們說:「天上地下,一總的權柄,都給了我。


一切萬物,我父都交給我了。除了父,沒有人知道誰是子;除了子,及子所願意啟示的人,也沒有人知道誰是父。」


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是在父懷裏的惟一子,把天主發明了。」


就如父認得我,我也認得父一樣;我為我的羊,捨我的性命。


耶穌知道父把萬物已經交在他手裏,也知道自己出於天主,還要歸於天主,


「你從世俗中交給我的人,我已經把你的名字,顯示於他們了。他們本是你的人,你把他們交給我;他們遵守了你的話。


父愛子;把萬有都交在他手裏。


這卻不是說,有人見過父;見過父的,不過就是從天主來的他。


我可認識他;因為我是從他有的,是他打發我來。」


耶穌(既滅了死亡,叫我們得為常生的嗣子),就去到天堂裏,(坐)在天主右邊,諸位天神,掌權者,大能者,都屬下於他。


凡不認子的,他連父也沒有;誰承認子,誰也有父。


不拘誰,若越過基督的道理去,不在上頭站住,就不得有父;誰在那道理上站得住,這人才得有父,也得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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