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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14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14 遇有不歡迎你們或不諦聽你們講道的人,出該宅或城市時,即將腳上的塵土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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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4 如果有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傳的道,你們離開那家或那城時,要跺掉腳上的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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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14 任何人若不接待你們,也不聽你們講的話,要離開那一家或那一城,跺去你們腳上的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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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4 如果有人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的話,你們離開那一家那一城的時候,就要把腳上的灰塵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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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4 如果有人不接受你們,也不聽你們的話語,你們離開那家那城的時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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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4 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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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0:14
14 交叉參考  

但是猶太人反對其論,並且出言不敬,所以保羅抖着自己的袍服,對他們說:『讓你們的血留在你們頭上,我是清白的,從此我要走向異族人方面去!』


他們蹬下腳上的塵土以抗議,然後往以哥念去。信徒們仍極愉快,富有聖靈。


遇有不接待你們的人,出城時即將腳上的塵上蹬去,以示抗議。』


遇有任何地方不招待你們,而又不諦聽你們,則於離去時蹬掉腳下的塵土以作抗議。我切實告訴你們,將來在審判之日,所多瑪和蛾摩拉尚可比那城多蒙寛恕。』


準此,凡置之不理者,非置人於不理,乃不理會 神,而 神實係賜祂的靈給你們的那一位,其靈乃聖。


阿們、阿們,我告訴你們!凡接待我所派出的人,等於歡迎我;接待我的人,等於歡迎派遣我的那一位。』


『凡在我名義下接待一個像這小孩的人,等於接待我;接待我的人,並非接待我,實乃接待派遣我的那一位。』


凡因我的名接納這樣一個小孩的人,即算接待我。


對他們說:『凡在我名下接待這樣一個小孩的,即是接待我,接待我即是接待派遣我來的那一位;你們中間較小的一人,即算尊大的人。』


該宅若確實夠資格,即以你們的安祥臨之;若不夠資格,則收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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