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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2:25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25 凡愛惜自己性命的人,反會喪失生命;在這世界憎惡自己性命的人,反會保持生命以至無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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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會失掉生命;憎惡自己今世生命的,必保住生命,直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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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5 誰珍惜自己的生命,必喪失它;誰在現世不顧自己的生命,必永遠保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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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喪掉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必會保全生命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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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去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將保全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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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5 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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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2:25
13 交叉參考  

尋求生命者失之;因我之故而喪生者得之。


凡欲保全其生命者,必喪失之;凡喪失其生命者,必保全之。


欲保全其性命者,必喪失之;可是凡因我和福音之故而喪失其生者,終必保全之。


凡欲救其生命者,必喪失之;凡因我而喪失其生命者,必獲得之。


『有人來歸我,若不愛我勝於愛其父母、妻兒、兄弟、姊妹,乃至自己的生命,就不能充當我的信徒。


他們依仗羔羊的血,憑藉自己的證言,克服了牠;他們至死不愛惜自己的性命。


為了我的名,凡放棄房屋、兄弟、姊妹、父母、兒女或田地者,必在多方面收獲,並且承受永恆的生命;


但是我並不在乎,也不珍惜自己的性命。我祗要帶着快慰的心情去走盡我的旅程,完成我從主耶穌處拜受的聖職,為 神恩寵的福音作證。


可是保羅回答說:『你們為何悲泣使我心碎?為着主耶穌的聖名,我不僅準備遭逮捕,甚至願意死在耶路撒冷。』


婦女們取回死而復甦的兒子,但亦有人拒絕開釋而被擊斃,為的是求致更美好的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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