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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後書 2:12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

12 俾所有不信真理反喜愛不義的人,得以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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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2 使一切不相信真理、反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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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2 叫所有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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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2 好使所有不相信真理而喜悅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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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2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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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2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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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撒羅尼迦後書 2:12
21 交叉參考  

他們明知 神的法規,知道凡行這類者、不事的人理應處死,反而不僅自己如是行,甚且同意他人行之。


信而領受洗禮者必獲救;不信者必遭譴。


一方面對那些自私而逆真理、順不義的人,罰以忿和怒。


因為 神未曾註定我們去觸犯天怒;祗要我們通過吾人主耶穌基督而獲救。


愛德不容偽裝,宜遠惡從善,


信子者有永恆的生命,不信者將見不到生命, 神的憤怒卻存留於其身。』


那班人聽後,不勝欣忭,許以賞銀。於是猶大研究如何便宜行事,出賣耶穌。


親愛的,切勿效惡,但須從善。為善者屬 神;作惡者未見 神。


貪慾使他們用顛倒是非之詞,將你們當作商品運用;他們自古以來所受的批判不致於無效,其敗亡亦不就此寢息。


不為人的過失而樂,祗以真理為歡;


以種種不仁不義的詐術施諸於敗亡的人;因為他們沒有接受真理之愛以求自己之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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