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5:11 - 蕭鐵笛《新譯新約全書》11 可是現在我作書給你們:倘有甚麼弟兄其名、實則是個淫亂者,或是貪婪者、拜偶像者、謾罵者、醉酒者、掠奪者,對這樣一個人,勿與之深交,勿同食。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1 我的意思是,若有人自稱是信徒,卻淫亂、貪婪、祭拜偶像、毀謗、酗酒、欺詐,你們不要和他們交往,甚至不要和他們一起吃飯。 參見章節新譯本11 但現在我寫信告訴你們,如果有稱為弟兄,卻是行淫亂、貪心、拜偶像、辱罵人、醉酒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和他來往,連和他吃飯都不可。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1 但如今我寫給你們的是:如果有人被稱為弟兄,卻是淫亂的、或貪心的、或拜偶像的、或誹謗人的、或酗酒的、或勒索人的,你們不可與他交往,連與這樣的人一起吃飯都不可。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