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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 4:10 - 當代譯本

10 我的百姓遭毀滅時, 慈母親手煮自己的兒女充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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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新譯本

10 慈心的婦人親手烹煮自己所生的孩子; 在我眾民遭毀滅的時候,孩子竟成了母親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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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0 慈心的婦女親手煮自己的孩子—— 在我子民敗亡的時候, 孩子成為她們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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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0 慈心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 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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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0 慈心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 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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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10 當我百姓遭毀滅的時候, 慈心的婦人親手烹煮自己的兒女為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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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哀歌 4:10
12 交叉參考  

那年四月九日,城裡饑荒非常嚴重,百姓無糧可吃。


你們這座充滿喧鬧、騷動和歡樂的城啊, 你們中間被殺的人既非喪身刀下, 也非死於戰場。


耶和華說:「母親豈能忘記自己吃奶的嬰兒, 不憐憫自己親生的孩子? 就算有母親忘記, 我也不會忘記你。


我必使他們在敵人的圍困之下陷入絕境,以致吃兒女和親友的肉。』


我哭得眼睛失明, 愁腸百結,肝膽欲碎, 因為人民慘遭毀滅, 兒童和嬰孩昏倒在城中的街頭。


「耶和華啊,求你看看, 你曾這樣對付過誰呢? 母親豈能吃自己生養的孩子? 祭司和先知豈能在主的聖所中被殺?


因同胞被毀滅,我淚流成河。


豺狼尚且哺養自己的幼兒, 我的百姓卻像荒野的鴕鳥般殘忍。


在你們中間,父親要吃自己的兒子,兒子要吃自己的父親。我必懲罰你們,把你們餘下的人分散到各地各方。」


你們要吃自己兒女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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