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a Todo Logo
線上聖經

- 廣告 -




出埃及記 22:2 - 當代譯本

2 倘若有人打死正入屋偷竊的賊,這人不算犯殺人罪。

參見章節 複製


更多版本

新譯本

2 “竊賊挖窟窿入屋的時候,如果被人發現,把他打了,以致打死,打死人的就沒有流人血的罪。

參見章節 複製

中文標準譯本

2 如果竊賊挖洞闖入時被發現,被打致死,那打他的就沒有殺人流血的罪;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參見章節 複製

和合本修訂版

2 賊挖洞,若被發現而被打死,打的人沒有流血的罪。

參見章節 複製




出埃及記 22:2
11 交叉參考  

兇手黎明起來, 殺害貧苦的人, 夜晚又去做賊。


盜賊夜間挖牆行竊, 日間躲藏起來, 不想認識光明。


他們被趕離人群, 像賊一樣被喝斥。


你們的衣服沾滿無辜窮人的血, 你們並沒有抓到他們進屋偷竊。


當我要醫治以色列的時候, 以法蓮的罪就顯露出來, 撒瑪利亞 的惡就暴露出來。 他們行事詭詐; 盜賊進屋偷竊,強盜外出搶劫。


牠們衝向城邑,躥上城牆, 爬進房屋, 如盜賊般破窗而入。


報血仇的人在城外找到他,將他殺死也不用擔血債。


你們都知道,家主若知道賊會在夜裡幾點來,就必警醒,不讓賊入屋偷竊。


因為你們已經清楚知道,主的日子會像夜間的賊一樣突然臨到。


你們誰也不可因殺人、偷盜、作惡或管閒事而受苦。


跟著我們: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