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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0:4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4 其實,法律是以基督為目的的,使凡是信服祂的人都獲得成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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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4 其實基督是律法的終極目的,使所有相信的人都可以得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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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4 因為律法的終極就是基督,使所有信的人都得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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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4 事實上,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使所有相信的人都以致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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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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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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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10:4
18 交叉參考  

耶穌回答說:「現在讓我隨意辦吧!因為這樣,凡是合理的,我們都可以完成」。於是若翰讓祂隨意。


其實,法律是藉着梅瑟頒佈的;寵愛和真理卻是藉着耶穌   基督賞賜給人的。


所謂天主的正義,由於信耶穌   基督而賜給一切有信心的人;在他們中沒有分別了,


因此你們才得以存在於基督   耶穌內,天主使祂為我們成了智慧、正義、聖德和救恩,


法律曾是我們的導師,為了基督而教育了我們,使我們藉着信祂獲得成義。


為了救出屬於法律權下的人,使我們承當義子的地位。


你們也得以在祂身上充滿天主性,因為祂是一切權勢和德能的首。


都不過是應來的實際—就是基督的預像。


用這唯一的貢獻,祂把自己所聖化的人永久成全了。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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