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a Todo Logo
線上聖經
- 廣告 -




加拉太書 4:21 - 李山甫等《新經全書》附注釋

21 你們這些甘心回到法律權下的人,是否明白法律?請你們告訴我吧!

參見章節 複製


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1 你們這些甘願在律法之下的人啊!告訴我,你們沒聽過律法怎麼說嗎?

參見章節 複製

新譯本

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

參見章節 複製

中文標準譯本

21 你們這些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請告訴我,難道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參見章節 複製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

參見章節 複製




加拉太書 4:21
16 交叉參考  

祂答覆他們說:「梅瑟命你做什麼呢」?


亞巴郎說:『他們有梅瑟和先知,他們應該聽他們的話』。


耶穌對他們說:「在你們的法律不是紀載着:『我曾說:你們都是天主』嗎?


於是眾人答說:「我們從法律上得知:『基督是萬世永存的』;您怎麼說:『人子必被高舉起來』呢?這人子是誰呢」?


這都是為了應驗我們在法律上所念的話:『他們無緣無故地嫉恨了我。


我們知道,在法律上所提的一切,都是對於隸屬於法律的人說的,好使眾人閉口,使全世界都受天主的審判;


罪惡在你們身上不許再有權柄;因為你們不再在法律管轄之下,卻在恩寵管轄之下。


凡是以遵守法律作出發點的人,都是受咒棄的;因為經上記着:「誰不恆心遵守法律書上所說的一切,是可咒棄的」。


但是現在你們認識了天主,並且天主也認識了你們,怎能再回到微弱無能的原素,情願重作它們的奴隸呢?


跟著我們: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