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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7:4 - 朱寶惠《重譯新約全書》附注釋

4 你所託我的事,我已經完成了,要在地上榮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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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4 我已經完成你交給我的工作,使你在地上得了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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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4 我已在地上光耀了你,完成了你委託我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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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4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了你,你交給我要作的工,我已經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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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4 我完成了你交給我該做的事, 因而在地上榮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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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4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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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 17:4
13 交叉參考  

我告訴你們:聖經記著說:『他被列在犯人之中。』這句話要成就在我身上了。凡聖經上關於我的事,必要成就。」


父阿!榮耀你的名。」於是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還要榮耀。」


你們在我的名裏,無論求甚麼,我必要做,叫父在兒子可以得榮耀。


但我要叫世人曉得我愛敬父,我怎樣做,正是照著父所吩咐我的。起來,我們出去罷!」


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必住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父的命令,就住在父的愛裏。


此後,耶穌既明白樣樣事都已成就,為要成全聖經上的話,就說:「我渴了!」


耶穌嘗了醋,就說:「完全了,」就抵下頭,把靈魂交付了。


耶穌說:「遵行那差我來的旨意,完畢 他的工,這就是我的食物。


但有我證據比約翰的還大:就是我父交託我所要成就的事工,我所做的這些事工,就證實了我是父所差來的。


耶穌說:「也不是他自己的罪,也不是他父母的罪:卻是要在他身上顯明上帝的作為呢。


但我不顧惜性命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任,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那美好的戰鬥,我已經戰勝了,路程我已經走盡了,信德我已經守住了: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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