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25 以燒傷還燒傷,以創傷還創傷,以毆打還毆打。
25 以灼還灼,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25 以灼傷還灼傷,以損傷還損傷,以鞭打還鞭打。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