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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29:22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2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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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2 除了日常獻的燔祭、素祭和奠祭以外,還要獻上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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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2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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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2 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及同獻的酒祭以外的燔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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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2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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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2 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經常獻的燔祭、同獻的素祭和澆酒祭以外所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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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29:22
6 交叉參考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 他們的愁苦必加增; 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 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


祭司啊,你們當腰束麻布痛哭; 伺候祭壇的啊,你們要哀號; 事奉我上帝的啊,你們要來披上麻布過夜, 因為素祭和奠祭從你們上帝的殿中斷絕了。


素祭和奠祭從耶和華的殿中斷絕; 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都悲哀。


或者他轉意後悔,留下餘福, 就是留下獻給耶和華-你們上帝的素祭和奠祭, 也未可知。


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第四日要獻公牛十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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