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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28:24 -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4 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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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4 接連七天,除了日常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還要照上面的規定給耶和華獻上馨香的火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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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4 一連七日,每日都要獻上這樣的祭物,給耶和華作馨香火祭的食物,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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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4 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酒祭以外,一連七天,每天都要這樣獻上火祭的食物,作馨香之氣獻給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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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4 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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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4 一連七天,在經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澆酒祭之外,每天要這樣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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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28:24
5 交叉參考  

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


這節的七日,每日他要為耶和華預備無殘疾的公牛七隻、公綿羊七隻為燔祭。每日又要預備公山羊一隻為贖罪祭。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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