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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0:3 - 和合本修訂版

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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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3 我也必嚴懲那人,將他從民中剷除。因為他把子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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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因為他把自己的兒子獻給摩洛,玷污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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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3 我必對那人翻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他的兒女獻給摩洛,以致玷汙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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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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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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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3 無論誰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玷汙了我的聖所,侮辱了我的聖名,我要敵對他,從我的子民中把他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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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0:3
16 交叉參考  

凡調和與此類似的膏油,或將它膏在別人身上的,這人要從百姓中剪除。』」


「你們,以色列家啊,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若不聽從我,從今以後就讓各人去事奉他的偶像吧,只是不可再以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之物、可厭的事玷污我的聖所,所以,我要把你剃光 ,我的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


「你們要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不潔淨隔離,免得他們玷污我在他們中間的帳幕,因自己的不潔淨死亡。」


「凡以色列家中的任何人,或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吃任何的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百姓中剪除。


不可使你兒女經火獻給摩洛,也不可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


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的百姓若假裝沒看見,不把他處死,


他們要歸上帝為聖,不可褻瀆他們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但不潔淨的人若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若有人摸了不潔之物,無論是人體的不潔淨,或是不潔的牲畜,或是不潔的可憎之物 ,再吃了獻給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凡摸了死屍,就是死了的人的屍體,又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


但任何不潔淨的人,他若不潔淨自己,那人要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


上帝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就如上帝曾說: 「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上帝,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 他的耳聽他們的祈禱; 但主向行惡的人變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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