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4:11 - 和合本修訂版11 「王所有的臣僕和各省的百姓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未奉召見,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處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但我沒有被召進去見王已經有三十天了。」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1 「王的所有臣僕和各省人民都知道有一條法令,不論男女,未蒙宣召擅入內院去見王的必被處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能活命。現在我已有三十天未蒙王召見了。」 參見章節新譯本11 “王所有的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條法令:無論男女,沒有奉召就擅入內院去見王的,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賜他免死,一律要處以死刑。現在我沒有奉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天了。”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1 「王所有的臣僕和王各省的民族都知道:無論男女,如果不被召喚而進入內院去見王,那麼給他的只有一條法令,就是被處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他才得以存活;而我沒有被召喚去見王已經有三十天了。」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1 「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1 「王的一切臣僕和各省的人民都知道有一個定例:若不蒙召,擅入內院見王的,無論男女必被治死;除非王向他伸出金杖,不得存活。現在我沒有蒙召進去見王已經三十日了。」 參見章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11 「不分男女,無論是誰,沒有蒙王的召喚而擅自進去見王的,一定會被處死。這是法律,全國上下,無論是王的顧問或是各省的人民都知道。只有一個例外:如果王向那沒有蒙召的人伸出金杖,那人就可以免死。可是,已經有一個月王沒有召見我了。」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