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瑪鹿、哈琳、巴拿。
27 瑪鹿、哈琳和巴拿。
亞希雅、哈難、亞難、
其餘的百姓、祭司、利未人、門口的守衛、歌唱的、殿役,所有與鄰邦民族分別出來、歸服 神律法的,以及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