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28:3 - 北京官話譯本3 你曉諭他們說、你們當獻與主的火祭、就是無殘疾的一歲的羔羊二隻、每日用作燔祭。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3 以下是他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每天兩隻毫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日常燔祭, 參見章節新譯本3 你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這樣: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天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3 你要對他們說,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如下: 「兩隻無瑕疵的一歲公羊羔,作為每天常獻的燔祭,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3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3 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參見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