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書 5:4 - 北京官話譯本
4 許願不還、不如不許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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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向上帝許願,不可遲遲不還,因為祂不喜歡愚人。要還所許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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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向 神許了願,就不可遲遲不還,因為他不喜悅愚昧人;所許的願必須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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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向神許了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神不喜歡愚昧人;你所許的願應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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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向上帝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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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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