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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21 - 中文標準譯本

21 「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 殺人的,當遭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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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1 「你們聽過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要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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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1 「你們聽過給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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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1 “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的必被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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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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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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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5:21
19 交叉參考  

婦人開口說:「從前人們常說到亞貝勒求問,這樣就解決了問題。


他在猶大境內所有堅固的城中,一城一城地設立審判官。


這些城要作你們逃避報血仇者的避難所,這樣過失殺人者就不至於死,等候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


「你們聽過那吩咐 :『不可通姦。』


「另外,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不可起假誓。你所起的誓,總要向主償還。』


「你們聽過這吩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你們聽過這吩咐:『要愛你的鄰人 ,恨你的敵人 。』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所賜給你的各城中,按著你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要以公義的裁決為百姓施行審判。


凡是恨自己弟兄的,就是殺人的,而你們知道:凡是殺人的,就沒有永恆的生命住在他裡面。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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