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如果竊賊實在飢餓,為了充飢而偷竊, 人們不會藐視他;
30 賊因充饑而偷, 沒有人藐視他;
30 盜賊因飢餓偷竊充飢, 人不會鄙視他。
30 賊因飢餓偷竊充飢, 人不藐視他,
免得我飽足了,就否認你,說: 「耶和華是誰呢?」 又免得我陷入窮困,就去偷竊, 以致干犯了我神的名。
或起假誓所得到的任何東西。他要全數償還,並且加上五分之一,在承擔罪責的那天都交給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