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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4:21 - 中文標準譯本

21 不要讓它們離開你的眼目, 要把它們謹守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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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1 不要讓它們離開你的視線, 要牢記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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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1 不可讓它們離開你的眼目, 要謹記在你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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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1 都不可離你的眼目, 要存記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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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1 都不可離你的眼目, 要存記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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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1 不可使它們偏離你的眼目, 要存記在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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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4:21
10 交叉參考  

我的神哪,我喜愛遵行你的旨意! 你的律法在我的心裡。」


我兒啊,如果你接受我的言語, 把我的誡命珍藏在你裡面,


如果你心中謹守它們, 又隨時預備在嘴唇上, 那實在美妙!


我兒啊,不要忘記我的法則, 你的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我兒啊,你要謹守真知和謀略, 不要讓它們離開你的眼目!


不要讓慈愛和信實離開你, 要把它們繫在你的頸項上, 刻在你的心版上;


你當把它們一直繫在你的心上, 把它們束在你的頸項上。


你當把它們繫在你的手指上, 把它們刻在你的心版上。


你務必謹慎,極力保守你的靈魂,免得忘記你親眼看到的事,免得那些事在你一生的日子離開你的心。你也要把它們教導給你的子子孫孫。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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