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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19:4 - 中文標準譯本

4 他的岳父,就是那女子的父親挽留他,他就在岳父那裡住了三天。他們又吃又喝,在那裡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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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4 留他在家裡小住。他便在那裡住了三天,一起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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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強留那人,那人就與他同住了三天;他們一起吃喝,在那裡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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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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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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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4 這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留他住了三天。他們在那裏吃喝,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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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 19:4
4 交叉參考  

莉百加的哥哥和她的母親說:「讓這少女與我們再住些日子,或許十天,然後她可以走。」


至於亞伯拉罕眾妾的兒子,亞伯拉罕也給了他們禮物,在自己還活著的時候,就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到東方之地去。


她丈夫帶著一個僕人和兩頭驢起程去找她,為要對她說安心話,讓她回來。那女子把丈夫帶進父家,父親看見他,就高興地迎接他。


到了第四天,他們清早起來,那人起身要離去,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你吃點餅補充一下精力,然後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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