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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2:11 - 中文標準譯本

11 但如果是祭司用銀子買來的人,這人可以吃聖物;在祭司家裡出生的人,也可以吃祭司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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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1 但出生在祭司家裡或祭司用錢買來的奴隸都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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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1 但是祭司用自己銀子買來的僕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祭司家裡的人,他們可以吃他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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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1 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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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1 倘若祭司買人,是他的錢買的,那人就可以吃聖物;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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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11 若是祭司用自己的銀錢買來的人,就可以吃聖物;在他家出生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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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 22:11
7 交叉參考  

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撒萊和他兄弟的兒子羅得,以及他們積蓄的一切財物和他們在哈蘭所得的人,一同出來,往迦南地去。最後他們來到了迦南地。


你家裡出生的和你用銀子買來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在你們肉體上成為永遠的約。


至於各人用銀子買來的每一個奴僕,在你給他行過割禮之後,他就可以吃。


神的食物,無論是至聖的還是聖潔的,他都可以吃,


祭司的女兒如果嫁給祭司家以外的男人,她就不可吃供上的聖物。


人們帶來獻給我的至聖物,就是所有的祭物,包括所有的素祭、所有的贖罪祭、所有的贖愆祭,其中沒有燒獻的要歸屬你;這些是至聖的,歸於你和你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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