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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1:20 - 中文標準譯本

20 「如果有人用棍打他的男僕或女僕,以致奴僕當場死在他的手下,他就必定受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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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0 「倘若有人用棍子打他的僕婢,導致僕婢當場死亡,他必須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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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0 “如果有人用棍打他的奴僕或婢女,以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須受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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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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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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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本修訂版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當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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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 21:20
12 交叉參考  

耶和華對他說:「如果是這樣,任何殺死該隱的人,都必受到七倍的報復。」耶和華就在該隱身上放了一個標記,免得找到他的人會擊殺他。


如果殺該隱要受七倍的報復, 那麼殺拉麥就要受七十七倍的報復。」


那殺人流血的, 他必被殺流血, 因為神是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的。


後來他如果能起來用拐杖出外行走,那打他的就免於罪責,但要賠償他誤工的損失,並負責他徹底痊癒。


但如果奴僕還挺了一兩天,那人就不會受報應,因為奴僕是他的財產。


只用言語,奴僕不會受管教; 他即使了解,也不會回應。


報血仇的人要親自把凶手處死,遇見他時,就要處死他。


要知道,他是神的僕役,對你是有益處的。但你如果作惡,就該懼怕,因為他不是毫無理由的佩帶刀劍。他是神的僕役,是報應者,使震怒臨到作惡的人。


你眼中不可顧惜他,而要讓他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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