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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8:28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28 「那個僕人出來後,遇見一個一起當差的同伴。這個同伴欠他幾塊錢,他就抓住他,掐住他的喉嚨,說:『把欠我的錢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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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28 「可是,那奴僕出去後,遇見一位欠他一百個銀幣的同伴,就揪住他,掐著他的喉嚨說,『還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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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音書 – 共同譯本

28 「那僕人一出去,遇到他的一個同事,這人欠他幾百塊錢;他就抓住這同事,掐他的喉嚨,說:『還我你欠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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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一個欠了他一百個銀幣的僕人,就抓住他,扼著他的喉嚨,說:‘把你欠我的錢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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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28 「但那奴僕出去以後,遇見一個與他同做奴僕的;這人欠他一百個銀幣 。他就抓住這人,掐住這人的喉嚨,說:『把欠我的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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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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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 18:28
15 交叉參考  

如果當地的居民在安息日或其他聖日帶五穀或別的東西來賣給我們,我們不向他們買。 每逢第七年,我們不耕種土地,也不追討欠我們的債。


決定要解決這事。我譴責民眾的首領和官長們說:「你們竟然剝削自己的同胞!」 我聚集群眾開會來處理這問題,


暴君欺壓窮人,正像暴風雨沖毀穀物。


以色列人問:「假如上主不注意我們,我們何必禁食呢?假如他不察看我們,我們何必自討苦吃呢?」 上主對他們說:「你們一邊禁食,一邊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欺壓工人。


至高的上主這樣說:「以色列的君王啊,夠了!不要再專橫,欺壓人民;要伸張正義,主持公道。你們不可再強迫我的子民離開他們的土地。我—至高的上主這樣宣布了。


王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並且把他釋放了。


他的同伴跪下來,哀求他說:『請寬容我吧,我一定會還清的!』


他約定照常例每天給他們一塊銀幣,然後打發他們到葡萄園工作。


這香油膏可以賣三百多塊銀子,拿這錢來救濟窮人多好!」因此他們對那女人很生氣。


耶穌說:「你們給他們吃吧。」 他們問:「你要我們去買兩百塊銀子的餅來給他們吃嗎?」


第二天,他拿兩個銀幣交給客棧的主人,說:『請你照顧他,等我回來經過這裡,我會付清所有的費用。』」


耶穌說:「有兩個人同欠一個債主的債,一個欠五百塊銀圓,另一個欠五十塊銀圓。


腓力回答:「就是花兩百塊銀子去買餅,也不夠他們每個人吃一小塊!」


這條例規定:凡借錢給以色列同胞的債主必須豁免同胞的債務,不可追討,因為上主親自宣布了債務的豁免。


跟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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