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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35:19 - 《現代中文譯本2019--繁體版》

19 死者的至親要親自處死凶手;他一找到凶手,就要殺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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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版本

當代譯本

19 報血仇的人要親自處死故意殺人者,一找到他就要處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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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本

19 報血仇的,要親自把那故意殺人的殺死;一遇見他,就可以殺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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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標準譯本

19 報血仇的人要親自把凶手處死,遇見他時,就要處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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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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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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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 35:19
16 交叉參考  

你把我趕出這塊土地,叫我不再見你的面;我將成為無家可歸的流浪者,在地上到處流蕩,人家遇見我,都想殺我。」


婦人說:「陛下啊,請向上主—你的上帝禱告,免得報血仇的人繼續殺戮,連我僅存的兒子也殺了。」 大衛回答:「我指著永生上主答應你:你兒子的一根頭髮也不會掉落在地上。」


陛下,現在我所有的親屬都敵對我,他們要我把兒子交出來,讓他們因殺兄弟的罪治死他。他們這樣做的話,我就一個兒子也沒有了。他們要毀滅我最後的希望,使我丈夫沒有兒子可以傳宗接代。」


押尼珥回到希伯崙的時候,約押把他拉到城門邊,假裝要跟他祕密談話,就在那裡刺透他的肚子。這樣,押尼珥被謀殺了,因為他曾殺了約押的弟弟亞撒黑。


這樣,約押和他大弟亞比篩殺了押尼珥是為了報他們的弟弟亞撒黑在基遍戰場被殺的仇。


躲避被殺者的親戚前來尋仇。一個人被控犯殺人罪,若沒有經過公開審判不准判處死刑。


「如果有人憎恨某人,把他推倒,使他跌死,或丟東西砸死他,


或用拳頭打死他,那人就犯了殺人罪,必須處死。死者的至親要親自處死凶手;他一找到凶手,就要殺死他。


在這種情形下,會眾應該保護那誤殺者,不應該袒護前來替死者報仇的親屬。


死者的親屬找到了他而殺死他,不算有罪。


他本城的長老必須把他押解回來,交給報血仇的至親,處死他。


如果只有一座庇護城,距離太遠,那替親人尋仇的人可能追上他,在烈怒下殺死他。其實,這個人無意中殺了跟他毫無仇恨的鄰人,是不應處死的。


凡非故意而誤殺人的,可以到那裡去,逃避尋仇的人。


如果尋仇的人追到那裡,城裡的人不可把那個人交出來,卻要保護他;因為他跟死者無冤無仇,不是蓄意殺人。


基甸說:「他們是我的兄弟,跟我同一個母親生的。我指著上主發誓,如果你們沒殺他們,我就不殺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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