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可以讓我們買吃的、買衣服,付房租或是買房子。想想看,錢在社會上的角色真的很重要耶!如果哪天錢不能用了,大家一定會很慌,搞不好沒幾天就開始打仗了。
不過,錢也有它的局限性。聖經上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開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 6:10)我們活在這世上,無論時間長短,應該也都看過不少人汲汲營營地追求財富,到頭來卻像經文說的,什麼也帶不走。
那,什麼是「貪財」呢?我覺得,就是被慾望控制,滿腦子想的、做的都只有錢,只在乎物質上的東西。我要先強調一下,有錢本身並不是壞事喔!保羅真正要提醒我們的是,不應該「愛」錢。
聖經也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之神〕。」(馬太福音 6:24)服事上帝的人,不可能同時又服事錢;反過來說,把錢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人,也不可能真正服事上帝。
所以,要把上帝放在生命中的第一位,讓祂來引導我們的人生!
兩隻麻雀不是只賣一個銅錢嗎?然而沒有天父的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 腓力、巴多羅買、多馬、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達太、 就連你們的頭髮都被數過了。 所以不要害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要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