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份改變生命的神聖禮物,從上帝心中湧出的純粹精華。聖經告訴我們:「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 4:8)上帝教導我們如何付出真誠、純潔、無私的愛。感受愛只是開始,展現愛才是它真正 transformative 力量的彰顯。
愛擁有克服任何阻礙、面對最艱難處境、改變人生軌跡的能力。聖經,這座智慧的寶庫,不僅提供我們寶貴的解答和建議,也充滿了能讓你心中充滿愛,引領你找到理想伴侶的經文。
在日常生活中,讓上帝成為你每一步的中心,將祂納入你的計畫中,讓與另一半最特別的約會成為敬拜天父的時光。如此一來,你將能建立一個蒙福的婚姻和健康的關係,在聖靈的同在中更加堅固,並靠著上帝的幫助抵擋任何逆境。
請記得,對另一半的愛不侷限於特定節日;每一天都是用上帝愛你的那份深刻去愛彼此的機會。別忘了那些令人怦然心動的小細節,也別忘了互相尊重和理解的重要性。愛是改變生命和關係的力量!
求你把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 把我帶在你臂上如戳印; 因為愛情像死亡一般的堅強; 嫉妒如陰間一般的堅穩; 它的烈燄是火的烈燄, 是非常猛烈的火燄。 愛情,眾水不能熄滅, 洪流不能淹沒; 如果有人拿自己家裡所有的財產去換取愛情, 就必被藐視。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 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 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妻子,好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為的是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可以作榮耀的教會歸給自己,甚麼污點皺紋等也沒有,而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丈夫也應當這樣愛妻子,好像愛自己的身體一樣。愛妻子的,就是愛自己了。
不可讓慈愛誠實離開你, 要繫在你的頸項上, 刻在你的心版上。 如果人沒有加害於你, 你不可無故與他相爭。 不要嫉妒強暴的人, 也不可選擇他所行的一切道路; 因為偏離正道的人,是耶和華所厭惡的, 正直人卻是他所親愛的。 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 卻賜福給義人的居所。 他譏笑那些好譏笑的人, 卻賜恩給謙卑的人。 智慧人必承受尊榮, 愚昧人必蒙受羞辱。 這樣,你在 神和世人眼前, 必蒙恩寵,得著美名。
我每逢想到你們,就感謝我的 神; 你們面對的爭戰,和你們在我身上所見過,現在又聽到的是一樣的。 每次為你們大家祈求的時候,總是歡歡喜喜地祈求。 為了你們從頭一天直到現在都在福音的事工上有分,我就感謝我的 神。
他回答:“造物者從起初‘造人的時候,就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些話你們沒有念過嗎? 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 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彼此寬容; 但是你們從基督所學的,卻不是這樣。 如果你們聽了他,在他裡面受過教導, 就要除去你們那照著從前生活方式而活的舊人。這舊人是隨著迷惑人的私慾漸漸敗壞的。 你們要把心靈更換一新,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象,在公義和真實的聖潔裡創造的。 所以,你們要除掉謊言,各人要與鄰舍說真話,因為我們彼此是肢體。 生氣卻不要犯罪;含怒不可到日落。 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偷竊的,不要再偷,卻要作工,親手作正當的事,使自己可以把所得到的,分給缺乏的人。 一句壞話也不可出口,卻要適當地說造就人的好話,使聽見的人得益處。 以和睦聯繫,竭力持守聖靈所賜的合一。
不要嚴厲責備老年人,卻要勸他好像勸父親;勸青年人好像勸弟兄; 並且要有善行的見證:就如養育兒女,接待客旅,替聖徒洗腳,救濟困苦的人,盡力行各樣的善事等。 至於年輕的寡婦,不要給她們登記,因為她們一旦情慾衝動而背棄基督的時候,就想結婚。 她們被定罪,是因為丟棄了起初的信誓。 同時,她們懶惰慣了,挨家閒遊;不但懶惰,而且好說閒話,好管閒事,說不該說的話。 因此,我願年輕的寡婦結婚,生兒育女,管理家務,不給敵人有辱罵的機會; 因為有些人已經轉去跟從撒但了。 如果信主的婦女家中有寡婦,她就應該救濟她們,不要讓教會受累。這樣,教會就可以救濟那些無依無靠的寡婦了。 那些善於治理教會的長老,尤其是那些在講道和教導上勞苦的長老,你們應當看他們是配受加倍的敬重和供奉的。 因為經上說:“牛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作工的配得工價。” 控訴長老的事,除非有兩三個證人,否則不要受理。 勸年老的婦人好像勸母親;存著純潔的心,勸青年女子好像勸姊妹。
丈夫對妻子應該盡他的本分,妻子對丈夫也應當這樣。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的,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的,買了東西的要像一無所得的, 享用世上百物的要像沒有享用的一樣,因為這世上的情況都要過去。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子的人,掛念的是主的事,想怎樣去得主喜悅; 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 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但結了婚的婦女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去討丈夫的歡心。 我說這話,是為了你們自己的益處;我不是要限制你們,而是要你們作合宜的事,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如果有人認為是虧待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過了結婚的年齡,而他覺得應當結婚,他就可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作,這不是犯罪;他們應該結婚。 但如果他心裡堅決,沒有甚麼不得已的原因,又可以控制自己的意志,決心讓女朋友持守獨身;這樣作也是好的。 所以,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結婚的,作得好,那不結婚的,作得更好。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受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她就可以自由地嫁給她願意嫁的人,只是要嫁給主裡的人。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權在丈夫;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權在妻子。 然而照我的意見,倘若她能守節,就更有福了。我想我這話也是 神的靈感動的。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